中國新聞網 2010年06月04日
媒體偵查發現,疑與無牌女導遊就購物起爭執、最終心髒病發送院後死亡的內地遊客,死前踏足的珠寶店原來與接待他的“永盛旅遊”屬同一個老闆。 事件揭出旅遊業議會無監管制度,任由會員旅行社帶團友到自設店鋪購物,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這涉及利益衝突,但旅遊業議會堅持制度無問題。 港府消息亦指出,或可研究“提高旅客知情權”。
另外,媒體亦發現旅遊業運作3個問題,包括旅遊業議會自我監察制度是“無牙老虎”、導遊無底薪無小費助長宰客重現,以及內地賣團隱瞞包購物行程。
問題一旅遊業議會無監管制度
追查揭發永盛旅遊與“JW珠寶店”背後男老闆原來同樣叫曾明珠(又名曾明輝)。 據公司註冊紀錄,曾明珠、黎漢樑及傅梅紅是永盛旅遊股東兼董事,三人依次占公司五成、三成及二成股權。 但曾明珠、傅梅紅兩人同時亦是“JW珠寶店”及“歐陸名表坊”大股東,兩人分別佔76%及24%股權,曾明珠更同時是“巧克力專門店”董事。
由於“JW”、“歐陸”及“巧克力”三店均是旅遊業議會登記店鋪,即接待入境團友購物,若永盛旅遊帶團友到三店購物,等於“暗中把團友購物的利潤全放進旅行社口袋”。
記者致電曾明輝,對方只表示“沒有空”便掛線,其後又沒有回复,但記者昨在“JW珠寶店”目擊兩團約40名“永盛”的菲律賓團友被安排進店購物;“歐陸名表坊”及“巧克力專門店”則各有職員承認,每日一般都有永盛旅遊團友來購物,但人數不固定,兩店職員及昨日受訪遊客均指沒有強迫購物的問題。
只監管導遊“利益衝突”
記者則發現旅遊業議會監管指引“對導遊嚴、對旅行社松”,因指引列明若導遊與某零售店有密切私人關係,該零售店又與旅行社有業務往來,導遊即“存在利益衝突” ;但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承認,議會沒有守則限制旅行社與購物店之間的背後股東組合,亦沒禁止兩者合作提供一條龍服務。 他堅持,只要旅行社帶團前往已登記店鋪,能為旅客提供優質服務便可,“沒理由做旅行社就不准開其它公司”。
那麼為何導遊反而有嚴格守則? 胡兆英解釋,因為導遊及零售店之間可能涉回傭收受,故要有規管。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認為,若旅行社與指定購物店屬同一股東,確有利益衝突,旅客應至少獲告知兩者關係,“讓他們有選擇”。 他承認入境旅遊牽涉層面廣泛,旅議會不容易規管,故認為議會昨日宣布的短期措施可接受,但長遠應作架構上檢討。
問題二:旅社違操守旅議會從未“釘牌”
對於今次有旅客被迫購物而激死,旅議會表示會嚴肅處理,調查相關旅行社、導遊及登記店舖有否違規,但究竟旅議會本身是否能有效監管業界,亦引起一連串疑問。 過往對於違規的旅行社,旅遊業議會最嚴重都是以罰款作為懲處,從未就操守問題將違規旅行社“釘牌”,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認為,應考慮介入旅議會的規管功能,免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嫌疑。
被指“自己人管自己人”
據了解,香港有關部門已就今次事件與旅議會聯繫,雙方研究以“最嚴重”的形式處理,即對違規會員除牌。
特區政府目前對於旅遊業是利用“雙軌規管”,由旅遊代理商註冊處負責發牌,旅議會負責監察業界操守。 雖然旅議會28名理事中,有12人由政府委任,但仍然未能釋除外界質疑它“自己人管自己人”。 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上週才於立法會委員會上表示,抽離行業規管將無法掌握業界運作,認為旅遊業應繼續由行內自行規管,但她同意要改善旅議會的運作,包括委聘核數師為議會衡工量值,亦會與廉政公署合作,就議會的選舉制度訂下更清晰指引。
除牌個案全涉帳目非操守
對於嚴重違規的會員旅行社,旅議會以“開除會籍”懲處,再由旅遊代理商註冊處決定是否除牌,但過往對於操守有問題的旅行社,旅議會只曾罰款,最嚴重的個案就是06年青海團被領隊遺棄事件,違規旅行社被停牌一個月,緩刑半年,罰款10萬元。 至於被註冊處除牌的個案,全部與帳目有關,沒有一宗涉及操守。
他指出,負責作出裁判的規條委員會,由業界和非業界人士組成,每次以隱去被指違規會員的名字方式進行,針對事件作出裁決並處分,強調做法“高透明度、公平、公正” 。
謝偉俊指出,由於旅議會初期由外遊旅行社組成,近幾年才加入入境旅遊,處理經驗和能力有不足,要求港府效法國家旅遊局做法,由政府介入規管,免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嫌疑。
問題三:底薪小費取消導遊“宰客”重現
陳佑銘今次訪港的團費大概2000元,除了包括機票食宿,還有中介人費用,究竟香港旅行社及帶團導游從中可賺取幾多利潤? 不同的前線導遊均向媒體表示,團費扣除機票、酒店及中介費用後,其實所剩無幾,旅行團與導遊要賺取利潤必須靠回傭,否則等於“白做”。 有導遊表示,在兩年前開始,旅行社更扣起導遊每兩天50元的小費,導遊與旅行社要達到利潤指標,便要確保每名旅客在指定地方消費4000元。
有前線導遊表示,本地導遊“宰客”的情況,於2007年因為中央電視台來港“放蛇”揭露,令黑店一度收斂,但有旅行社於兩年前取消了導遊的底薪及每兩日50元的小費收入,務求有更多資金向內地中介公司購買“人頭”(即內地旅客),促使導遊要以宰客賺取利潤再度出現。
無牌導遊抽佣低旅社重用
不同的導遊均表示,他們可以從旅客消費所得的收益中抽取約2至5%回傭,珠寶鐘錶的回傭高至7%,旅行社所得的回傭更高達35至55%。
雖然旅議會過往亦有處理無牌導遊的個案,但冒認有牌導遊帶團,則是第一次揭發。 有導遊表示,無牌導遊抽佣比例更低,吸引旅行社聘用,有旅行社甚至會聘用內地人來港,以假名做無牌導遊,一旦被揭發可以實時離港,有關方面亦難以追究。
問題四內地旅社隱瞞購物行程
香港旅遊業界加強規範購物團來港措施,但有香港旅遊業界透露,現時內地入境團中,“負團費”旅行團最少佔七成,部分內地旅行社在客人報團時隱瞞行程,不少旅客來港才知被“賣豬仔”參加了購物團,最後因被迫到購物店而大感不滿,成為與導遊爭吵的導火線之一。
來港方知“賣豬仔”
據了解,特區政府旅遊事務署得悉有旅客疑因不肯購物而被激死後,即聯絡深圳和廣州等地的對口旅遊部門,通知事件,並希望對方留意。
有資深導遊指出,內地入境團分成兩類,其一為觀光的“優質誠信團”,不設任何購物行程,其二為“觀光購物團”,兩者差價約1800至2500元,但很多旅客報團時根本不知情,以今次事件中,5月從湖南出發的內地團為例,團費約2000元,機票成本佔一半,酒店約佔25%,在深圳代辦出境的中介人亦會“抽水”,每人約200至300元,再計上本地旅遊交通、餐飲等,香港接待旅行社不單沒有錢賺,更要“倒貼”,因此這些“負團費”購物團,回傭成為旅行社及導遊的重要收入,令導遊在“逼客購物”時態度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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