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3月導遊“惡女珍”刻薄惡言威嚇內地遊客購物、5月前乒乓國手陳佑銘遊港疑不堪被拒購物“氣死”、本月初河南洛陽團團員拒絕在港購物忿然離團,反遭旅行社遺棄在廣州白雲機場。香港旅遊業接二連三爆出“宰客”醜聞,事件重複發生,一次又一次令香港旅遊業的“惡名”遠播,但每次的補救方法仿彿“門面工夫”,搔不著癢處,但今次“惡女珍”短片繪聲繪影,徹底展現香港部分導遊的惡行,迫使業界和政府不得不對行內6大病態把脈斷診。
香港文匯報報道,為力挽香港“購物天堂”美譽,旅遊業界昨日迅速召開集思會,逐一拆局;會後,旅遊業議會指將託港區人大代表向內地反映零團費問題,又研究多項改善措施,包括要求會員上報團費成本,加強監察,若收費過低便通知內地部門打擊;未來3個月內,檢討導遊底薪傭金制度,以及仿傚內地,研究禁止旅行社以低於成本接待旅行團,及發出溫馨提示單張,提醒導遊及商舖以禮待客。香港旅遊發展局批評旅遊業議會監管不力,建議由港府統一規管導遊發牌。
內地廉價團泛濫 向國家反映遏制
雖然國家旅遊局早年已嚴禁內地旅行社以低於成本價經營旅行團,以杜絕“零團費”,但仍有旅行社鋌而走險推出廉價團吸引旅客訪港。旅發局指出,目前只有15%訪港旅行團參加團費較貴的優質“誠信遊”,其餘85%都是低團費或超低團費的旅行團。業內人士指出,組團社以低價吸客,利潤來源並非團費,而是之後賣團予香港地接社的“人頭費”,所以團費再低,組團社也可圖利。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日指出,“零團費”問題關乎內地旅行社的安排,會去信港區人大代表反映內地零團費衍生的問題,希望透過他們讓內地正視問題。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補充,旅議會理事會成員盧瑞安、馬逢國、廖長江及馬豪輝同時為港區人大代表,希望能代表議會反映問題及意見,最終希望有書面提案。旅行社協會則認為,不應該限制旅行團團費,反而是應該教育旅客“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不應參加低價團。
零團費接待 專責小組研禁止
香港現時約有90間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當中50間以低價接待內地旅行團。旅行社無法從團費抵銷成本,唯有透過旅客消費抽傭賺錢,更不擇手段強迫旅客購物賺取回傭。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為杜絕香港地接社明知有關旅行團團費過低仍接待的弊病,議會正研究要求旅行社將接團價格及成本上報,若出現不合乎成本的旅行團,議會會通知國家旅遊局,亦會研究禁止香港旅行社以低價接團。議會已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從源頭解決問題。
導遊無薪靠回傭 研保障基本收入
有旅遊巴司機昨日致電電台節目指,導遊強迫旅客購物時有發生,每10個旅行團至少有3至4團因為購物問題發生旅客與導遊爭執,導遊會以難聽的說話指罵旅客、強迫購物。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表示,80%導遊是“零底薪”、“零小費”;甚至有導遊要“貼錢”帶團,他們要向旅行社支付100至500元的“買團費”,又要代旅行社墊支領隊約800元的薪金,以及墊支車租等雜費,由530至800元不等。導遊“零底薪”,只能透過旅客購物賺取回傭,按照行規,不同貨品分傭比例各有不同,如衣服的傭金是消費金額1至3%、電子用品及手錶為3至5%,珠寶首飾則最高,佔5至7%。他指出,若沒有團員購物,導遊就等於“白做”,甚至連墊支款項亦蝕掉,故旅客購物關係到導遊收入的問題,容易出現惡言辱客。黃嘉毅指“惡女珍”強迫旅客購物事件不可接受,建議從制度方面徹底解決問題,包括規定旅行社向導遊支付服務費作為底薪。旅遊業議會亦將與4個導遊工會開會商討,研究制訂導遊的基本收入、出團費、小費等,保障導遊收入,提升導遊服務質素。
考牌門檻低 擬交港府監管 導遊辱罵旅客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導遊的操守問題。目前全港約有3,000名活躍導遊,香港旅遊及文化發展協進會會長李錦添表示,目前考取導遊證的門檻頗低,申請人只須具備中五畢業程度或認可證書,在港居住未滿7年亦合資格申請,故現職導遊中,70%是內地新來港人士。 他說,正式報考導遊試前,需報讀幾百小時的導遊課程,課程主要教導導遊遇事時如何應變,關於操守教育所佔比重不多。此外,導遊考核分為筆試及口試,前者只需熟讀標準答案就能輕易“過關”,後者則簡單考驗考生香港著名景點就可以合格。 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表示,現時由旅遊業議會負責向導遊發出“導遊證”,每3年才續證一次,批評導遊發牌制度存在問題。他又質疑,議會沒有足夠的資源及人手,加強培訓導遊的專業操守,建議改由港府監察及發證。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導遊證有別與旅行社的牌照,沒有監管作用,但是否交由港府或其他機構監管,旅議會持開放的態度。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旅議會2002年開始設立導遊註冊制度,當中包括考核導遊資格、舉辦培訓班,提升從業員水平。該註冊制度一直運作良好,且不時作出改善。發言人指田北俊建議,將對現有制度作重大改變,須仔細研究。 違規僅停牌罰款 倡嚴重者可釘牌 違規旅行社及導遊,最高罰則可被吊銷牌照及證件,但資料顯示,旅遊業議會裁決罰則時,基本上是以停牌數月或罰款了事,絕少吊銷牌照,阻嚇力明顯不足。以涉及辱罵旅客事件中的金凱國際為例,自2008年5月起,共有4次違規紀錄,其中2次是所屬導遊無遵照守則;“惡女珍”則早有服務態度欠佳的前科,但上次只被停牌一個月,反映監管機關對違規導遊懲處力度嚴重不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表示,港府需檢討現時違規導遊的懲罰制度。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表示,旅議會是“以罰代管”,他說:“每次出事才重罰,就好像小孩子一樣,平日就讓他們玩火、玩玻璃,一出事就打到飛起。”他指現時缺乏監管旅遊業前線人員的制度,旅遊業議會只要求導遊所屬的旅行社自律,沒嚴肅處理違規問題,認為有需要檢討導遊的發牌制度及懲罰機制,建議引入扣分制,當從業員屢犯不改,即可吊銷牌照。 自己人管自己人 申報制難釋疑慮 行業組織旅遊業議會是監管旅遊業的最主要機構,但議會理事並非由港府委任,而是業界互選投票產生,故出現“自己人管自己人”的詬病,令社會質疑監管者存在利益衝突。典型的例子,便是今次發生辱罵旅客事件的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其董事周文偉同時是旅遊業議會內地事務委員會的成員。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強調,議會獨立運作,無人可插手,即使主席及委員都不能干預。他解釋,旅行社負責人參與議會的小組,主要是給予意見,不能插手監管和懲處旅行社。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則透露,將研究要求所有委員申報利益,以作避嫌。儘管如此,監管是否真正到位,仍然令公眾疑竇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