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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支付業迎來“第三方”

《金融時報》2010-07-13



隨著《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出台,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洗牌在所難免,而得以成為“正規軍”的那些領先平台,還將在更大的平台上和銀行、電信運營商等“大象”共舞。
  日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由央行頒布,第三方支付終於被納入國家統一監管。 《辦法》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許可證期限為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 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洗牌在所難免,而得以成為“正規軍”的那些領先平台,還將在更大的平台上和銀行、電信運營商等“大象”共舞。
  多年的媳婦熬成“婆”
  隨著網絡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支付服務的不斷分工細化,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手機等信息技術廣泛參與支付業務。 傳統的支付服務一般由銀行部門承擔,如現金服務、票據交換服務、直接轉賬服務等,而新興的非金融機構介入到支付服務體系,運用電子化手段為市場交易者提供前台支付或後台操作服務,因而往往被稱作“第三方支付機構”。
  以互聯網為例,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統計,2009年,網絡支付的使用率達到24.5%,用戶規模9406萬,年增幅高達80.9%,是用戶增長最快的網絡應用,越來越多的網民開始使用網上支付。 “網上支付快速增長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CNNIC的分析師表示,“一是網上支付領域的迅速擴大。2009年第三方支付公司與保險、航空等資金流通量大的行業合作力度更強,網上支付在
  B2B、B2C、C2C領域全面開花。 二是網絡購物和旅遊預訂的快速增長,有力地拉動了網上支付的增長。 2009年,網絡購物用戶規模1.08億人,年增長45.9%,網絡購物使用率上升至28.1%。”據CNNIC監測,2009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到2500億元,較2008年翻番增長,而網購用戶中75%都使用網上支付。
  “第三方支付最早出現在電子商務領域,具有小額、高頻的特點,因為其監管成本較高,有關部門對其重視程度不夠。但隨著網購市場的高速發展,我們預計,2009年網購市場規模達到2670億元,資金量較大,所以需要監管。”談及《辦法》出台的原因,北京正望諮詢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高級分析師周洪美對記者說道。 易觀國際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達到5808.4億元,今年第一季度就已達到2081.6億元,其中互聯網支付達1999.4億元;預計到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場的規模有望達到12000億元。 另有數據顯示,第三方支付在過去3年的複合增長率達到163%,平均每戶支付額由2006年的1900元增至2009年的6400元。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多樣化、個性化等特點,較好地滿足了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的支付需求,促進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雖然非金融機構的支付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支付領域,其業務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量相比還很小,但其服務對象非常多,主要是網絡用戶、手機用戶、銀行卡和預付卡持卡人等,其影響非常廣泛。”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辦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
  但該負責人同時指出,隨著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範圍、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廣,以及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這個領域一些固有的問題逐漸暴露,新的風險隱患也相繼產生。 如客戶備付金的權益保障問題、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中的違規問題、反洗錢義務的履行問題、支付服務相關的信息系統安全問題,以及違反市場競爭規則、無序從事支付服務問題等。 “這些問題僅僅依靠市場的力量難以解決,必須通過必要的法規制度和監管措施及時加以預防和糾正。”
  “支付行業的迅速發展也伴生了一些問題,如沉澱資金、非法套現、釣魚網站等問題,《辦法》有利於行業優勝劣汰和規範發展。”交銀國際分析師馬原表示。
  “當前,國內各類非現金支付方式紛繁複雜,各類非金融支付機構並起。既有像支付寶這類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網上支付公司,管理著相當可觀的客戶備付金;也有著大量規模很小的第三方支付商。此外,受3G、三網融合的影響,新的支付方式包括移動支付、數字電視支付正處於萌芽狀態或試推行階段,此時,出台《辦法》對於規範支付市場有著積極作用。”中信證券的分析師張兵指出。
  “《辦法》明確界定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法律定義。法定地位的明確,意味著央行肯定了在銀行體系之外支付服務的市場價值,對於整個第三方支付產業未來的業務開展給予了明確的支持。”易觀國際高級分析師曹飛表示。
  在近日舉行的中國第三屆消費金融論壇上,艾瑞諮詢首席分析師曹軍波表示:“《辦法》將給那些潛在水下的非金融支付機構一個機會。”
  馬雲曾說,“隨時可以將支付寶貢獻給國家。”如此提心吊膽的日子即將過去。
  跨越新門檻
  門檻是《辦法》最引人關注的內容之一。 《辦法》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在商業存在、資本實力、主要出資人、反洗錢措施、支付業務設施、資信要求等方面滿足相應的資質條件。 其中,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註冊資本至少為1億元;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註冊資本至少為3000萬元,且均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其他條件還包括: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連續盈利2年以上。
  馬原認為:“這樣的門檻對於排名靠前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沒有影響,但卻會使得中小規模支付公司望塵莫及。排名靠前的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騰訊的財付通以及百度的百付通,獲取牌照應只是時間問題。”周洪美也表示:“對小的公司來說,門檻可能偏高。但這一行業雖然是非金融機構,從事的卻是金融相關業務,需要相對較高的門檻。”
  “門檻設置並不算高,市場主要的第三方在線支付公司達到該門檻均沒有太大難度。有可能被監管淘汰的企業也主要是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的小企業。”曹飛稱, “但同時要看到,底線門檻僅是報批的條件,牌照發放的時間和數量仍待央行具體政策。另外,應適當關注申請企業連續兩年盈利的要求。”張兵亦預計,“大部分小型的第三方支付商將退出。”
  目前,支付寶註冊資本高達5億元;線下支付業務龍頭“拉卡啦”是2500萬美元;獨立第三方支付平台代表“易寶”註冊資本剛好為1億元。
  門檻還體現在對客戶備付金的規定中。 客戶備付金是指客戶自願委託支付機構保管的、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的貨幣資金。
  《辦法》規定,支付機構可以自主確定其所從事的支付業務是否接受客戶備付金。 就其持有形式而言,支付機構能且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專戶存放接受的客戶備付金。此外,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根據最近90日內支付機構每日日終的客戶備付金總量計算的平均值)的比例,不得低於10%。
  “備付金的規定考驗著支付企業尤其是中小支付企業的盈利能力。”馬原表示,“估計支付寶日均沉澱資金有100億元左右,財付通也大約有40億元。”
  業內不乏對於備付金比例是否過高的質疑。 “客戶備付金,就像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周洪美說:“但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有所不同,前者不吸收公眾存款。這一規定有值得商榷之處。”
  “《辦法》的出發點還是想規範行業,但參照的是銀行的管理辦法。”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說。 《辦法》中有這麼一條:“客戶通過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相應的銀行結算賬號。客戶通過非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名稱和號碼。”潘辛平就此指出:“《辦法》規定,支付機構要在每筆交易中記錄客戶的信息,這對預付卡和銀行卡收單機構來說都是不太可行的,難道坐一次地鐵還要輸一次身份證和姓名?”他還說:“《辦法》規定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且在該商業銀行的一個分支機構只能開立一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這意味著以後大量的小額支付都要走央行的支付系統,給央行帶來很大的壓力,也給社會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我交10元錢的電話費,還要走央行的系統,扣掉手續費,而支付公司的利潤本來就沒有那麼高。註冊資金的門檻很容易滿足,但別弄得不賺錢了。”
  當然,央行祭出行業整治令的同時,也給行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近日,記者從支付寶、快錢等企業獲悉,在了解央行的相關態度之後,已經消除了相關疑慮,表示對獲取支付牌照充滿信心。 各大企業參照《辦法》要求開始著手整改,調整企業與《辦法》不相符的地方,爭取在2011年9月1日之前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如快錢已經成立了由CEO領銜的支付牌照申辦專項小組,在申辦備案材料、企業自查、軟硬件設施、運營能力檢測等方面進行了精心準備。 而支付寶強調信心的同時,也在努力進行資本結構調整,以順利拿到牌照。 與此同時,類似於易寶支付等其他公司,也開始吸納戰略投資者或是財務投資者,鼓勵資本加速進入第三方支付行業,以達到央行註冊資本1億元的基本要求。
  迎接更大舞台
  “這個行業門檻本身就比較高,規模小的話很難盈利。除了給自己網站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像百度的百付寶以外,大浪淘沙後,行業最後可能就只有10到20家企業競爭。”周洪美如是展望第三方支付行業未來的集中度。
  在業內的洗牌後,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還將不可避免地直面其他行業的競爭。 其中最不可避免的對手就是銀行。
  “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與銀行業既合作又競爭,已經成為一支重要的力量。”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辦法》出台之際如此定義兩者的關係。 合作方面體現為,“非金融機構利用信息技術、通過電子化手段提供支付服務,大大豐富了服務方式,拓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廣度和深度,有效緩解了因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不足等產生的排隊等待、找零難等社會問題。”
  人民銀行第二代支付系統中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計劃於今年建成,這一被外界稱為“超級網銀”的平台一度讓第三方支付平台寢食難安,後來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闢謠稱,第二代支付系統的上線,對於第三方支付組織不會有太大影響。 在《辦法》出台、第三方支付將被正式納入監管後,兩者的差異化更為明顯了。
  支付寶金融事業部負責人認為,支付寶是“超級網銀”的補充。 易寶支付的副總裁餘晨對媒體表示,銀行好比廠家,第三方支付好比渠道,兩者在邏輯上就沒有衝突。
  “從'超級網銀'和《辦法》來看,央行的電子支付體系在銀行內外都有了梳理和佈局。可以形像地將'超級網銀'看成對銀行系統內電子支付體系的梳理,而銀行外的電子支付體系則由《辦法》
  的實行來落實和規範。 ”曹飛表示。馬原也指出,“超級網銀”很難代替民營第三方電子支付,“因為後者能解決網絡電子商務交易中的信任問題。 
  就“超級網銀”對第三方支付的影響程度,曹飛表示,將由“超級網銀”與各家銀行現有網銀體系的關係決定。
  另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來自於電信運營商,尤其是在手機支付領域。 早在1999年,中國移動就已試水手機支付,與工行、招行等合作,在廣東、北京等地進行移動支付業務試點。 2003年8月,中國移動和中國銀聯聯手推出了“手機錢包”。 2002年6月,中國聯通在無錫推出了第一個“小額支付移動解決方案”實驗系統。 去年,中國聯通宣布與復旦微電子合作,通過與長虹、七喜等廠家生產定製手機的方式實現刷手機消費。 中國電信的移動支付則是採用外插式TF卡的方式,用戶只要有一部帶有TF卡槽的手機,就可享受到手機支付的便捷。
  此外,2008年,中國銀聯與上海瀚銀科技聯合推出“手付通”,通過將SD存儲卡插入手機,並與銀行卡賬戶綁定,即可實現刷卡支付功能。
  今年1月15日,支付寶發布了J2ME版的手機客戶端軟件,幫助用戶進行支付、確認收貨、賬戶/交易查詢、註冊、開通卡通、充值、提現等移動支付操作。 ”除了支付寶外,上海捷銀、聯動優勢、掌上通、金錢包等多家公司也採用遠程支付形式(區別於現場支付方式)。
  今年3月,中國移動入股浦發銀行一事公佈,被視為移動支付產業鏈整合的前奏。 《辦法》出台不過幾天,中國移動突然叫停原有的自有標準
  RF-SIM手機支付標準,轉向支持銀聯的NFC手機支付標準。 “電信運營商加快推進移動支付的理由很明了:行業規範已定,運營商基本符合規範,必將大力推進。”張兵表示。
  中信建投分析師戴春榮也表示:“《辦法》消除了電信運營商前期推廣移動支付業務時對業務開展政策不明確產生的擔憂。對比《辦法》中相關規定,電信運營商在資金規模、用戶基礎方面具備較大優勢。”在他看來,在取得許可證時間表要求的背景之下,前期已開展支付業務的電信運營商取得許可證的進展情況,將對支付業務後續開展具有實質性影響。
  “我國現有的第三方支付運營商普遍規模較小,沒有央行要求的金融結算資質,缺乏規範化管理。而電信運營商和銀行各自都在業務創新、市場反應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交銀國際分析師李珊珊在比較移動支付的不同運營模式時指出,“電信運營商與金融機構進行互補,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運營移動支付服務,已被實踐證明是更完善的方式。”
  央行表示,對《支付業務許可證》不做數量限制,“鼓勵所有具有資質的非金融機構在支付服務市場中平等競爭,促進支付服務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站在整個支付服務市場中,《辦法》只是第三方支付的“準生證”,第三方支付的成長和壯大,還有待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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