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 2010年08月17日
“海南環島6天5晚常規品質遊,準四星標準,價格0元;5天4晚,價格-50元。”看到這樣的海南旅遊報價單,您會心動嗎? 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素有“揭黑導遊”之稱的鄔敬民,在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大家看法》週末節目《我建議》的錄製現場,就給現場觀眾展示了這樣一份有關海南旅遊的宣傳材料。
鄔敬民,原來是深圳的一名導遊,有著十多年的從業經驗,2005年,他自稱有感於旅遊行業規範管理的種種問題,開始在網上以真名發表文章《叫我如何不宰你——一個導遊的自白》,大膽披露國內旅遊業界存在的種種不正當行為,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其後一直到2008年,他不斷通過各種渠道向國家的旅遊主管部門遞交自己關於規範旅遊市場的看法和建議。 2008年之後,鄔敬民逐漸淡出了公眾的視野。
之所以要在沉寂三年之後,再次現身揭露旅遊市場的行業內幕,鄔敬民告訴記者,最近發生的一系列諸如“香港導遊阿珍事件”、“海南導遊訓示遊客事件”讓他覺得國內的旅遊市場距離規範、有序仍然還有很大距離,作為業內人士,有必要把其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公之於眾,以獲得全社會的關注,來共同尋求解決之道。
明令禁止卻大量存在“零團費、負團費” 陰魂不散
鄔敬民在節目中首先給觀眾展示了一份以海南團隊旅遊為內容的宣傳廣告,記者發現,其中一個包含了“6天5晚、準四星標準”的環島常規品質遊,報價竟然是0元。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消費者選擇這個團隊,就可以免費游海南了呢? 鄔敬民告訴記者,事實並不是這樣,因為這份宣傳廣告不是針對普通遊客的,而是只在全國的旅行社系統內部發行,這個0元的價格是針對組織遊客到海南旅遊的外地旅行社的。 也就是說,“假如你們在北京報了這個常規品質游來海南,不管你們在北京交了多少錢的團費,北京的旅行社把你們送到海南以後,一般都是由海南當地的旅行社負責您在海南6天5晚的吃喝拉撒住,但是,北京的旅行社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給海南的旅行社。”
顯而易見,在這樣的交易中,海南本地的旅行社是要吃虧的,但是,為什麼這些旅行社還會主動打出廣告,吸引外地的旅行社來洽談合作呢? 鄔敬民給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比如說你們在海南吃喝拉撒住的五天,大概是需要600塊錢的話,有可能我作為旅行社要出200塊錢,剩下400塊誰來出呢?大巴的司機要出100,購物店也要出300。” 而旅行社、大巴司機和購物商店自然不會白白為遊客的行程買單,利用各種手段讓遊客購物,自然就成為他們賺取利潤的重要途徑。
據記者了解,2009年5月1日,由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旅行社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其中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旅行社將旅遊業務委託給其他旅行社的,應當向接受委託的旅行社支付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接受委託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遊團隊。”雖然早已製定了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但是讓人啼笑皆非的是,鄔敬民出示的這份有關海南旅遊的宣傳材料,竟然是在2010年3月15日,也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這天發行的。
購物商店提供給旅行社的回扣因遊客地域不同而差別巨大
在節目錄製過程中,鄔敬民還向現場觀眾展示了另外一份旅行社的內部資料,上邊的內容顯示:馬來西亞57元,北京25元,海南10元。 那麼這些錢數又代表什麼意思呢? 鄔敬民告訴記者,這是一家位於海南的專門賣菜刀的購物商店,提供給旅行社的回扣清單。 其中“馬來西亞57元”是指,如果旅行社帶馬來西亞的遊客到這家商店購買菜刀,每帶進來一名遊客,商店就會首先支付旅行社57元的佣金;每帶進來一名來自北京的遊客,商店會支付25元;由於海南本地人了解情況,不容易上當,所以每帶來一名來自海南的遊客,商店只會支付給旅行社10元的佣金。
除了提供不菲的佣金,鄔敬民還告訴記者,這些購物商店所販賣的產品大多都缺乏質量的保證。 “這些菜刀說是軍工產品,後來查處了是三無產品,原價35塊錢一套,結果賣給遊客兩三百塊錢一套,回家一砍就爛掉了。” 記者也注意到,鄔敬民提到的這種在旅遊景點,以“軍工產品”為名販賣假冒偽劣菜刀的事情,早在今年的6月20日,央視財經頻道就曾專門做過;海南省旅遊委綜合整治小組也在今年2月查封過一家餐具公司的銷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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