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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改革導遊業吸納年輕人

2010 10月4日   澳門日報     春 耕



    經歷一次又一次導遊“欺凌”遊客事件後,香港業界終於提出了導遊底薪制和扣分制,這個有可能是打破旅遊業“強迫購物”困局的解決方案。

    正如以往的許多分析,旅遊必購物,旅行團或導遊利用購物商機增收,本來有助幫補經營開銷,從而減低旅行團費,鼓勵更多人參團出遊。問題是,行業和市場出現畸形發展,即購物回佣成為旅行社或導遊的主要收入,導致低團費,甚至零團費的出現。並最終令旅行團和導遊服務本末倒置,購物創收成了主業,旅遊成了副業。如此一來,影響旅遊城市形象和旅遊業競爭力是必然的,更惡劣的就是出現了種種“欺凌”遊客和“強迫購物”事件。長此下去,有學識的年輕人不願意投身導遊行業,行業始終無法提升服務質素和專業水平。

    內地年前曾經出台法規嚴禁零低團費,情況略有改善,但單單“強迫”旅行團多收費或遊客多交錢,不一定能解決問題。關鍵還是要改變整個行業的運作模式,令團費的高低與服務水平和內容更直接地掛鈎,減少旅行社和導遊對購物回扣的依賴,才是治本之道。

    導遊底薪制可以保障導遊的基本收入;旅行社與導遊適當分拆購物回佣,有助鼓勵行業零活經營,同時亦可以降低團費水平,惠及消費者。除此之外,必須有懲罰機制作為配套,扣分、除牌制可以杜絕導遊和旅行社為增收而偏離本業。至於內地的導遊分級制,可以鼓勵導遊不斷提升專業水平,亦可以鼓勵旅行社因應人才而提供更佳、更專業的服務,開拓新的高增值市場。

    業界的建議和鄰近地區的經驗,都有助於改善行業的運營,問題是如何引入並切實執行。這既需要政府的立法行動,更需要業界同心協力改變行業經營模式的決心和魄力,缺一不可。

    澳門作為旅遊城市,也是世遺城市,很需要有專門知識的年輕人才投身旅遊行業的最前線。澳門雖有旅遊學院向業界輸送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但是,學有所成的年輕人只願意進入大機構、大酒店工作,並不願意投身導遊等前線工作崗位,這並不是一個好現象。澳門社會希望年輕人就業多元,更應該借助現有的行業、改善其經營模式,為年輕人創造更多能發揮才幹的工作崗位。

    總體而言,改革導遊行業的運作模式,不僅僅關係到旅遊業的競爭力,旅遊城市的服務水平和形象,以至世遺名片的廣播天下,更關係到澳門的年輕一代能否參與旅遊業建設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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