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09日 北京商報
一起香港導遊與內地遊客鬥毆事件令香港導遊界再起風波,導火索仍是強制購物,這離香港旅遊新規實施還不足一週。而去年也曾曝光多起香港導遊與內地遊客發生爭端的惡性事件。事實上,在內地也存在不少導遊買團現象,導遊與遊客糾紛不斷。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行業“醜聞”背後,表面上看似由購物引發,實際上暴露了旅行社惡性競爭引發的各種弊病。
旅遊“醜聞”
再次源於強制購物
2月5日,一名香港導遊與到訪的一對安徽遊客發生鬥毆事件,香港警方以涉嫌襲擊他人的罪名拘捕了互毆的四人,其中包括37歲的女導遊和40歲的受傷男遊客。涉事雙方被香港警方拘留至次日淩晨才獲保釋。2月6日,涉事的團友張先生表示由於語言障礙引起了誤會,願意對女導遊的道歉表示接受。2月7日,香港法院以違反香港治安法規判處雙方三人各罰款1000港元。
早在去年7月,香港導遊阿珍辱罵內地遊客事件就曾引起極大關注,也給香港旅遊業蒙上了巨大的陰影。為使入境內地團規範化和香港旅遊業走向健康化發展,並讓內地來港遊客享受更好的旅遊服務,香港旅遊業議會去年底推出“十招”措施並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十招”措施包括旅行社和導遊“記分制”、“一團一導遊”制度,以及旅行社必須聘用有證導遊,並向其支付底薪、出團費等服務酬勞,不得要求導遊墊付團費;導遊如果發生強迫購物行為,所屬旅行社要負連帶責任;旅行社須向入境團旅客發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導遊的名字與聯絡電話等。
“十招”措施實施不到5天,香港就再次發生因購物引起的導遊與遊客的爭端。在業內人士看來,“十招”措施治標不治本。北京中廣國際旅行社海淀門市負責人馬燕表示,如果導遊的基本待遇得不到解決,導遊肯定會在購物環節上下足“功夫”,不管是否會受到處罰,生計問題對其是最重要的。此問題得不到解決,單純的處罰只能暫時遏制惡性強制購物行為。
其實,我國香港地區以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至今還存在導遊買團現象,據業內人士透露,泰國導遊一般需要交納“人頭費”來買團,費用按每位遊客500元計算。所以一位導遊買過20人的團就等於先損失了1萬元,所以他會不惜代價地讓遊客購物,不管是否會受到處罰。
導遊零底薪
轉向遊客“伸手”
不同於內地導遊以景點門票和紀念品等回扣為主要收入來源,香港導遊主要依靠購物抽取佣金。而隨著內地赴港低價團的不斷推出,大量內地遊客赴港旅遊,卻並未達到昔日一擲千金的消費預期。香港導遊產生了心理落差,與內地遊客產生言語衝突的事情時有發生。以此次的旅遊糾紛為例,香港導遊安排張先生夫婦進入兩家珠寶店購物,並指定他們在珠寶店兩個小時內不能離開。張先生一行五人因未在珠寶店購物而受到了導遊的辱罵,繼而導致互毆事件的發生。
據業內人士透露,香港導遊事件揭示了旅遊行業的潛規則,包含了旅行社不為人知的落後盈利模式,因為內地遊客的龐大基數,這種現象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完全消失。並且,其他國家的遊客赴香港遊也常發生此類事件。
香港某地接旅行社負責人孫先生透露,香港導遊與遊客的鬥毆事件,責任不全在導遊,內地遊客赴港旅遊,80%是購物團,而香港導遊的收入來源主要是遊客給的小費和購物點的佣金回扣,其中回扣是最大的收入來源。如遊客在珠寶店購物,導遊可拿到最高70%的回扣。
與內地導遊的福利待遇相比,香港導遊大多沒有基本工資,在接團時,有時還要為遊客代付食住行等開支,再從商店的回扣中賺回。據記者調查,低價團的報價通常在1000-2000元左右,而酒店和機票的成本大多超過3000元,如果沒有購物點的回扣,旅行社通常無法收回成本。艱難的生存環境,讓香港本地導遊面臨巨大的精神壓力。孫先生還表示,香港地接社接待內地遊客的成本維持在每日250-400元左右,如果低於該金額,旅行社將面臨賠本的風險。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表示,機票和酒店的固定費用與低價團的不合理報價,無形中將經濟壓力轉嫁到香港導遊身上。對於日漸開放的香港自由行市場和不斷降低的赴港遊門檻,香港導遊試圖通過購物收取回扣的機會越來越少。雖然此次事件以雙方賠付告終,但並未從根本上改善香港遊“強迫購物”的頑疾。收入不穩定的導遊行業正在風雨中飄搖。
都是低價團惡性競爭
惹的禍
記者在不少旅行社網站上看到了2000元左右的香港5日雙飛線路,如北青旅2月20日後發團的“港澳5日迪斯尼線路”的報價為2300元/人。業內人士稱,雖然此類價格看似不低,但只因目前機票漲價,此類線路操作成本其實相當於暑期1000元左右的香港線路,仍然包含購物環節。
去年發生了多起香港導遊因購物辱罵內地遊客的事件,也驚動了香港旅遊界。隨後不少香港旅遊企業開始推出“誠信旅遊”活動,其間香港中國旅行社董事總經理周來衛告訴記者,目前內地的消費者還缺乏理性,盲目選擇便宜的線路,才為香港的“低價團”帶來市場。
但是對於老百姓而言,選擇旅遊線路的重要依據就是價格,多數消費者都希望得到物美價廉的商品。周來衛坦言,其實旅遊接待是需要成本的,旅行社和導遊都不可能賠錢做生意,最後遊客還是要通過其他方式被誘導消費,其旅遊品質便大打折扣。而在此時,如果合理引導遊客理性選擇出行線路,不要一味追求低價格,就不會給“低價團”市場。
行業規則和收益分配
亟待變革
劉德謙同時指出,此類事件不僅反映出香港導遊和香港旅行社的問題,內地的旅行社也應對此負有責任。
類似的強迫購物或購物陷阱在內地也常有發生,起因都是源於低價團操作和“零團費”競爭。劉德謙認為,此類事件還涉及到旅行社故意壓價後收回成本和謀取利潤的手段,涉及定點商店與旅行社的暗中約定,涉及某些定點商店對暴利的追求,涉及導遊人員沒有基本工資等保障,以及定點商店與導遊人員和客車司機的私下約定等等。
周來衛也表示,香港確實有部分非正規的旅行社,經營低價購物旅遊團。希望內地的旅行社能夠與香港有資質的旅行社合作,共同開發滿足內地遊客需求的線路,不應一味只用低價來誘惑消費者。
據香港旅發局統計,去年每名來港遊客平均消費6700港元。按此推算,單是今年年三十晚至年初三,內地遊客在香港消費金額就達22億元。劉德謙表示,儘管我國有的旅行社的確受到了遊客的稱讚,我國遊客購物的潛力也相當強勁,然而目前卻因旅遊購物安排的困擾,使得整個行業的聲譽都大大受損,以致借助團隊出遊的遊客比例竟然不到國內總出遊人數的10%,而不少遊客在旅遊活動中也都不願購物。
內地遊客赴港小貼士
選擇規範的大型旅行社
團費4000元以上適宜
建瑋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果表示,內地遊客赴港旅遊之前,需提前對當地的相關法律條規進行了解。
在選擇旅行社上,程果建議遊客選擇品質和品牌雙重保證的大型旅行社,不能因為貪小便宜而選擇不規範的旅行社,最後以被“轉賣”的形式而上當受騙。此外,內地遊客在赴港旅遊期間,一定要注意不良行為的規避。同時要對旅行團的行程路線和價格進行比較,避免誤入“零負團費”的陷阱。如不願意參加購物,可以參加報價偏高但沒有購物的純玩路線。根據香港旅遊局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如參團費在4000元以上可保證無“強迫購物”的現象出現。
此外,對於出境遊的遊客來說,了解目的地的當地法規非常有必要,如在中東國家不能為當地婦女拍照,在新加坡不能隨地吐痰,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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