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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服務業發展方案(98.07.09行政院院會通過)

http://www.cepd.gov.tw/


一、背景:去(2008)年受到美國金融海嘯爆發蔓延,歐美主要國家經濟衰退、失業率大幅攀升影響,嚴重衝擊我國出口,顯示產業結構亟需適度調整,降低資源過度集中、依賴單一產業的風險,而行政院已核定之觀光、健康照護、文創、精緻農業、綠能及生技等六大新興產業方案,即彰顯我國未來產業發展方向將由製造業轉為高附加價值產業,經建會提出之「服務業發展方案」,除可建構適合整體服務業發展之重要基礎,與六大新興產業之發展亦有相輔相成效果。
二、願景:讓服務業成為提高附加價值、創造就業、提升生活品質及帶動經濟成長的引擎。
三、總體目標:2012年服務業名目GDP達11兆元,每年平均增加12萬就業機會,服務出口達全球比重1.2%。
四、發展策略
(一)提升服務業國際競爭力:輔導業者運用優勢進行海外佈局,協助業者蒐集商情,拓展服務貿易;透過法規鬆綁機制,針對服務業市場進入障礙、資本人才流動、經營限制及各種營業規範等持續檢討。
(二)加強研發創新:訂定合理研發預算成長目標,確保服務業研發獲得充足政府支援;積極推動服務業及製造業間跨領域、跨業別合作,開創新型態服務事業;強化產學合作機制,以培育新創服務業並提高附加價值。
(三)創造差異化服務:積極協助發展服務業品牌,推動服務認證,並導入國際認證或評鑑制度,增加業者改善服務品質之誘因;鼓勵及協助業者從軟硬體製造及銷售者轉型為技術服務提供者;推動服務業科技化,鼓勵應用ICT技術發展新型態通路與服務商機。
(四)強化人才培育與引進:推動服務業相關學程,提升學校教育實務比重並加強職能訓練,強化外語能力,引進國外專業人才能力。
(五)健全服務業統計:推動與國際接軌之服務貿易統計,檢討改善及擴充服務業統計,積極提升服務業統計資料品質及時效。
(六)發展新興服務業:配合行政院院核定之六大新興產業政策,將觀光、文創、醫療照護服務業,及「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中樂活農業納入本方案第一階段推動重點,並納入物流、電信及技術服務業。
五、期程與推動方式:本方案推動期間為98年至101年,各主辦機關依據方案各項策略、措施,研擬相關具體行動計畫,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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