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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再論創新系統與企業創新系統

科技產業資訊室    2008/03/24



關於創新(Innovation)我們已經談論多次。基本上,創新就是要創造價值,而此價值要從客戶觀點來看,亦即要創造客戶願意付錢的價值。為了要創造價值,企業內部流程必須有系統的整合起來,創新流程與流程創新方可啟動。創新要有開放的心態,做好自己角色與樂於與上下游合作方能傳遞價值。此外,如果進一步將創新推展到經濟價值以外,例如政治、環保與學術成就,也可定義出不同類型創新模式。
然而不論是哪一類創新,創新若要啟動並且長久運作,便需要從系統論觀點重新定義創新。基於此,創新系統(Innovation System)、企業創新系統(Corporate Innovation System, CIS)、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NIS)、區域創新系統(RIS)與產業創新系統(SIS)等均是相關探索主題。此外,由上定義可以看出,先前討論顧客價值、價值網路、價值流程、商業模式與創新整合等均可視為企業創新系統之一環。
何謂創新系統,Wikipedia定義如下[1]:
The concept of the innovation system stresses that the flow of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among people,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is key to an innovative process. It contain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actors who are needed in order to turn an idea into a process, product or service on the market.
換言之,傳統創新系統即是強調機構成員間的互動(Interaction)與流動(Flow)。成員包括公司、研究單位、學術單位與政府單位等機構,當然機構本身不會互動,因此互動的進展是在機構內人員(People)間。機構成員要互動,互動的目的是要進行人員腦袋中技術與資訊流動。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互動符合創新基本原則,因為有互動有交流,新點子與新觀念方能萌芽,然而如何互動,應在哪些架構下互動,便需進一步研究。此外,流動應不僅限於資訊與技術,並且需要有對價關係,此流動方能長久運作。因此,流動應包括人員(People)、技術(Technology)與資金(Capital),而流動機制可包括新創事業、產學合作、作價投資、技術授權與合作開發等。
由上討論可以看出,強調互動與流動的創新系統具積極意涵。然而,如何在有效平台(硬體平台,軟體平台,關係平台)與遊戲規則下,進行互動與流動,方是創新系統能否持續運作之關鍵。
有了創新系統基本概念後,便需要針對創新系統分類,而分類對象可針對不同需求單位討論。以政府角色來看為國家創新系統,以企業營運來看為企業創新系統,如圖一所示。國家創新系統,如圖一(A),為產、官、學、研之間的互動與流動,政府如何以科技政策與產業政策,引導國家創新系統的運作,讓各創新成員有效互動,進而創造國家整體經濟效益,成為國家創新系統探討主軸。
國家創新系統研究與規劃是國家科技政策與產業政策重要一環,但若要落實到企業層級,就必須回到企業競爭關係。圖一(B)為企業創新系統架構圖,包括波特五力分析(Porter 5 Force Analysis )的供應商與顧客、價值網分析(Value Net Analysis)之互補者、國家創新系統中的政府政策、產學合作與產研合作,及企業內部各流程間流程創新。此外,企業創新系統的目標:整合企業內部資源與外部資源,整合研發、生產與銷售,並提供客戶即時與高價值產品與服務。

從上面創新、創新系統、國家創新系統與企業創新系統討論可以看出,要讓創新啟動與正常運作,系統性思維與理論建構是很重要的。以後我們再討論國家政策與企業策略在這兩類型創新系統所扮演角色與操作方法。(1296字;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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