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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Google可以在旅遊業大展拳腳的五件事情

環球旅訊 日期:2010-05-13 



目前,Google現在對旅遊業的興趣正日漸濃厚,本文歸納了讓Google可以在旅遊業大展拳腳的五件事情。
我在兩年前寫了一篇文章,內容是假如由我負責Google的旅遊業發展策略,Google大概會做哪些事情。 

我觀察到,Google正在就收購ITA Software進行談判(後者是很多頂尖機票元搜索網站的後台系統提供商)。現在大概是回顧以前那篇文章,看當時我的猜測正確與否,並提出新觀點的時候了。 

在2008年5月,筆者曾猜測Google應圍繞三個關鍵主題展開工作: 

·建立旅行者檔案 

·增加可以進行廣告營銷的內容 

·開發旅遊產品元搜索服務 

  建立旅行者檔案 

在過去的兩年,TripIt 、Traxo和TripCase等公司已開始主導這一領域。他們推出各種工具,以求對涵蓋多個旅遊供應商和行程的旅遊計劃進行集中、組織、管理和分享。 Google在過去兩年沒宣布過任何類似的服務。 

  增加內容(以及投放廣告的機會) 

這是顯而易見的策略性預測,不過在2009年9月,Google推出Place Pages——讓每個城市/目的地可以在其頁面上聚集所有來源於Google的內容。看來我猜對了這一點。 

其中的一個方法是開發出擁有標準數據格式的觀光產品元搜索服務。 

我希望Google定義出一個基礎旅游標準,以供觀光/活動元搜索引擎的開發之用。 Google已經有一個標準(Google Base中的旅遊分類信息),但並沒有被廣泛採用或者認知。 

所以,我之前對Google的三個策略預測只對了一個半。 

不過,Google現在對旅遊業的興趣正日漸濃厚,我將提出哪些建議?應該說,Google有哪些可執行的選擇?
 

  1.建立旅行者檔案 

  
Google在這方面仍然可以有所作為,或者說這起碼是讓Google參與到這場特別較量中的原因。 Facebook最近呈現出分享用戶檔案數據的新傾向,試想像如果Facebook認為對含金量高的旅遊數據進行整合可產生效益,Google將從中獲得什麼。 

Google將由此獲得巨大的廣告客戶開發機會。即使只為了應對Facebook潛在的跨行業發展可能性,Google也需要參與進來。


  2.以供應商為核心的業務模式 

對業務策略的審核標準要么以用戶為核心,要么以供應商為核心。旅遊電子商務會議一般都是中間商公司在唱主角(如元搜索網站和在線旅行社)。因此,要是你參與任何旅遊行業會議,你很容易就能體驗到這些企業在在線休閒旅遊產業的重要性。 

消費者喜歡跟供應商直接打交道(前提是多重交易可通過像統一維護的旅行者檔案的形式,被整合到單一的服務平台上),而新的Google旅遊服務理應支持這種以供應商為核心的模式。旅遊供應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租車公司和地接社。從網站的觀點看,供應商分類應該將元搜索、在線旅行社、不進行當地運營的組團社排除在外。 

  針對航空公司: 

收購ITA是正確的做法。 Google可以利用ITA把流量從Google網站帶到航空公司獨立網站的交易頁面上去,再把對方網站上的交易信息反饋到以個人旅行者檔案為體現形式的中心系統中。 

要完全繞開在線旅行社和機票元搜索網站這些中間環節。 

產品的數據來源就是ITA的現有數據來源。 

  針對酒店: 

Google應該放棄使用按點擊付費的廣告模式,改為採用按每家酒店的獨立競價模式。也就是說,企業不再對關鍵字進行競價,而是圍繞現有的(而且是唯一的)酒店進行競價(Google已經擁有這些酒店數據)。 

首先,這種模式可以讓供應商的直接交易網站鏈接顯示在搜索結果上方(因為供應商是最有可能通過競價,使自己的酒店網站顯示在最頂部的)。其次,用市場模式(以酒店為基礎)取代關鍵字模式有助於手機交易的處理,因為部分用戶不通過關鍵字,而通過地理位置或者地點進行搜索。 

和針對航空公司的策略一樣,Google也應該使用集中管理的旅行者檔案系統,把一次行程中涉及的所有交易整合在一起——這就沒必要通過中介對產品進行打包了。 

在這種情況下,數據來源是酒店廣告客戶。


  針對觀光和活動: 

像觀光和活動這些旅遊產品,至少對於休閒旅游來說,通常是旅遊服務的首要驅動因素。以下是Google可能採用的三個關鍵策略: 

·旅遊產品數據標準 

·在按點擊付費(CPC)廣告的基礎上提供按效果付費(CPA)廣告 

·對使用Google Checkout查詢的觀光活動信息收費 

  3 .建立旅遊產品數據標準 

Google現有的旅遊打包數據標準已經很充分。我們需要在Google的系統內更廣泛地使用這些數據。這一標準建立起來不容易,但中小企業可以利用這個基礎數據工具來產生觀光和活動數據。 

觀光和活動產品的運作原理與傳統電子商務產品最為類似(它們都擁有單一的價格,而且全年可用,或者至少在一定季節區間內可用)。因此,產品搜索可以更多關注其價值,而不是產品的可用日期(如機票和酒店的可用日期)。 

Google只需對其現有的購物搜索稍加調整,很容易就可以開發出觀光和旅遊搜索產品,並可以和收購ITA以後獲得的機票搜索功能很好地結合在一起。 

  4.按效果付費和按點擊付費廣告的結合 

Google的確擁有一個聯盟營銷網絡,卻沒有被很好地用在旅遊方面。按效果付費廣告可以真正地幫助提供一日遊的觀光旅遊企業與Google合作,因為目前這些公司正在銷售150美元半天的觀光產品,與銷售前往同一個目的地的7天度假產品的公司進行競爭。 

當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產品針對同一個搜索關鍵字進行較量,每個點擊產生更大邊際利潤的產品會獲勝。目前,銷售旅遊產品的旅行社(不一定是終端供應商)正通過這一原則獲利,而活動銷售類企業則沒法與之抗衡。 

對於小型旅遊企業來說,按效果付費的聯盟廣告模式更容易真正讓其實現以供應商為核心的策略。 

  5.Google Checkout 
Google Checkout是Google運營的支付系統,目前不支持旅遊產品支付。如果開通Checkout對旅遊產品的支付功能,Google可以更好地提高按效果付費廣告的效果(因為Google可以通過監測交易金額來判斷是否產生了交易)。 

那麼現在的情況如何? 

我承諾將在兩年後針對Google是否採取了我的建議再寫一篇文章。要是這家搜索巨頭採取了上文預測策略的一半,就像上次一樣,那我們就有好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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