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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遊客在景區購物太少被拒上車烈日下暴晒1小時

新華網  2010年08月20日


遊客投訴遭遇強制消費,市旅遊局執法總隊介入調查


  昨日,九龍坡區周先生夫婦反映,他們與重慶一旅行社簽訂的九寨溝4日遊的合同,被轉給一家負責川西旅遊的旅行社。 8月7日,他們和38名重慶遊客參加四川九寨溝、黃龍、南壩地震遺址4日遊,結果被該旅行社導遊拉去強制消費不說,4天只真正在景點玩了9個多小時,還因不滿遊客消費太少,導遊讓40名遊客在烈日下暴晒了約1小時。

遊客:4天時間只遊9小時

  8月7日早上6點,周先生與妻子及38名重慶遊客來到兩路口,乘坐旅遊大巴到九寨溝旅遊,導遊自稱叫舒暢,30多歲,操外地口音,他一路上都沒有出示導遊證、佩戴導遊牌。

  周說,舒在車上要求遊客參加歌舞表演和到居民家中做客,每一項收費150元,共300元,不繳錢就不能拿房卡。 見大家不情願,舒開始訴苦。 在此軟硬攻勢下,於是有不少游客開始掏出錢包,登記交錢。 “本來以為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估計消費項目也就僅此一項,但讓人意想不到的還在後面。”周說。

  8月8日,他們在九寨溝遊覽不到7小時,就被帶到一處水晶製品銷售點。 見只有少數人購物,導遊又把遊客帶到另一處藥材銷售點,看到大家購物還是較少。 “導遊十分不高興,授意司機不開車門。”周說,導遊明確告訴大家購物太少。 40名旅客在高溫下暴晒了近1個小時。 “最後好不容易等到開了車門,導遊還叫我們不要抱怨,是我們自己不去購物的後果。”另一名遊客家住渝中區的黃女士說。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校大一學生馮立說,他與高中的4名同學也參加了這次旅遊,導游上車就推銷自費項目,第一天如果不參加自費項目就不能給房卡。 遊客張女士說,整個旅遊不是坐車就是購物,4天時間僅在九寨溝遊覽了6個半小時,黃龍遊覽了3小時。

  “遊覽黃龍時由於時間不夠,很多遊客都是冒著高原反應的危險,從山頂一路小跑下來。”遊客陶女士說,吃住也讓他們傷透了心,住處每天只供應兩小時熱水,房間沒窗戶。 早上吃饅頭稀飯,鹹菜5元一小碟。

導遊:遊客購物時間太少

  昨日下午,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了正在四川九寨溝帶團的舒導遊。 舒說,他是四川人,取得了導遊證,但沒有和任何旅行社簽合同,是專帶散團的導遊。 對於周先生等人的投訴,他堅稱沒有強制旅遊消費。 按規定一個自費消費點購物時間40分鐘,結果該團只呆了20多分鐘,購物時間沒達到要求,遊客們本來就不對。 對於“暴晒遊客”一說,他再三否認。

執法部門:立即開展調查

  負責川西旅遊的這家重慶旅行社稱,目前他們正在調查此事。 記者又將周先生等人的投訴材料、簽訂合同文本等移交給市旅遊局執法總隊。 執法總隊一劉姓執法人員說,他們將立即調查,如果情況屬實,將對旅行社和導游進行處罰。

提醒:遇糾紛打12301投訴

  市旅遊局執法總隊提醒市民,導遊需持證上崗,跟團旅遊時要看導遊證,一定要記住編號,便於出現問題及時投訴。 現在是旅遊高峰,出團過多,造成導遊不夠,部分旅行社常請無資質的“黑導遊”帶團。 他提醒遊客,旅游過程中如出現導遊沒有資質、讓遊客強制消費及服務質量糾紛時,需及時向市旅遊局執法總隊12301投訴,或以書面形式郵寄到重慶市渝中區民生路283號市旅遊局執法總隊。 (來源:華龍網―重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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