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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出遊者被旅行社“賣來賣去” 服務質量差購物多

2009年05月02日   來源:漢網-武漢晚報


  昨日,黃陂區工商局披露兩起旅遊投訴案件,提醒市民出遊注意維權。


  4月25日,秋女士在旅行社報名參加桂林四日遊,可是,旅行社因人數不夠成團,擅自將秋女士等6人轉給桂林當地旅行社。"遊玩過程中,由於服務質量差,沒玩好不說,還被帶去購物挨了宰。”


  林女士的遭遇更令人不快。 她和朋友一行16人報名參加“華東五市雙飛五日遊”,價格1680元/人。 結果,他們被旅行社"賣"給當地的導遊,住宿不好,購物增多,導遊的態度也特別不好,有一次將他們扔在夫子廟不管了。

  上述兩案,經黃陂工商調解,秋女士一行6人各獲賠10%的違約金148元;林女士一行16人各獲賠200元。



  黃陂工商分局提醒,從昨日開始實施的《旅行社條例》表明:旅行社因參團人數不足需將旅遊者轉並給其他旅行社出團,必須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否則將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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