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滿心歡喜來澳觀光、耍樂的一團河北旅客,卻被導遊強迫購物,換來旅客、導遊及警方爭執,旅客被持盾牌警員「招待」的不偷快場面,事件轟動社會及國際,嚴重損害澳門特區政府銳意建立的旅遊城市「金漆招牌」。
雖然事件發生在兩年多前,且告一段落,但在市民心中仍歷歷在目,那根「刺」透過近日香港導遊「阿珍」再「刺痛」澳門人的神經,疑惑當年澳門、今天香港面對的零、負團費強迫遊客購物「異類旅行團」,是否獲得本澳政府、旅行社或導遊正視問題的嚴重性,時刻做好工作,跟進當年唯唯諾諾與國家旅遊局合力遏止零團費的措施?
零團費問題困擾內地及港澳旅遊業多時,形成難以根治的制度問題。落得如斯田地,無論掌管部門、旅行社及導遊都要負上責任。在自由經濟體系,政府不應干擾業界的營運,但亦不可能任由旅遊業無序或不規則發展。無可否認,加強監管力度,旅遊部門責無旁貸。
過去,旅遊糾紛經常出現在旅客與導遊之間,原因是導遊站在最前線,亦較易與旅客產生磨擦。事實上,導遊只是按照旅行社所訂規舉辦事,就算強逼旅客消費,也是充當「劊子手」、「幫兇」角色。引致旅遊糾紛不斷,缺乏誠信的旅行社可說是「幕後黑手」,扭曲了職業操守,需負上最大責任。
旅遊局須落實監察者角色
再者,雖說零團費旅行團由內地旅行社組團,澳門地接社處較被動角色,唔接團就冇生意;但俗語說「牛唔飲水唔㩒得牛頭低」、「一個巴掌拍不響」。倘若業界都自律、互相監督,堅持以誠信、優質的服務、以良性競爭商業倫理,維護澳門旅遊城市的聲譽,聯手拒絕接待低團費或零團費旅行團,業界運用市場影響力所達致的結果,便會不一樣。
澳門發展定位為世界休閒旅遊中心,面對外來的競爭,業界應反省澳門旅遊業以何取勝,如何吸引旅客以澳門作為旅遊目的地,尤其隨着內地客消費力加強,以及消費心理不斷成熟,業界不應短視,純粹以低價作招徠。相反,更應提升服務質素,推出更多元化的旅遊產品,吸引旅客。相信只有「誠信旅遊」真正得以落實,澳門的旅遊名片才能打響名堂。
而特區政府旅遊局肩負監管角色,更應加強與國家旅遊局和各省市旅遊部門的聯繫,舉辦各種宣傳活動的同時,還應致力合作遵照當年推出「最低價團費」的資訊,以及合力打擊零團費的本澳地接社,公布「黑名單」,甚至完善法律取締害群之馬,落實「誠信旅遊」監察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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