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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10.10.12】鏟除零團費土壤 推廣優質誠信游

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明生



    連串強迫內地團友購物的醜聞,令零團費經營模式敲響了警號。為挽本港旅游業聲譽,確保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業界痛下決心全面檢討,旅游業議會上周通過了十項改善建議,昨日呈交給政府。政府表示歡迎,并督促其盡快敲定落實細節和時間表。
    業界今次自發提出救亡舉措,顯然是已感市場壓力,不得不開出猛藥,以圖撥亂反正,消除沉痾。從剛過去的黃金周來看,本港旅客數字似乎并未受事件影響,按年還大增逾兩成達到66萬人次,國慶日更創出單日最高,零售業界更料消費總額可望大增四成,酒店業界的平均入住率亦拉高至逾86%,房價相應上漲約一成。不過,旅行社卻斯人獨憔悴,透過旅行團來港的比例明顯下降,近七成內地客都是「個人游」,較前大增逾8萬人,而跟團的卻僅增長約1.6萬人。由此可見,旅行社生意其實是大受影響的,業界要扭轉局面,挽回內地旅客報團來港的信心,就必須釜底抽薪,全面改善,否則隨着自由行的擴大,將來其客源乃至生存空間都會愈來愈細。
    今次旅游業議會報告提出的建議,分別針對旅行代理商、導游、登記店舖三大持份者,着手提高透明度、加強規管和阻嚇力;這無疑是全面、徹底,且具有針對性的,有助填補現行業界運行和監管模式的漏洞與不足,有利鏟除零團費的土壤。惟建議措施中仍有值得加強和完善之處。茲舉幾例:
    對三大持份者都會實施及收緊記分制,配合嚴格處罰規定,的確有助加強規管和阻嚇力,但同時亦應考慮引入行外理事,并把違規行為和相關罰則具體化,而且尚須完善上訴機制,以完善議會的制度化發展,從而減輕黑箱作業和人治色彩(導游阿珍早前被裁以「永久停牌」,惟今次建議罰則卻無「永久」或「終身」字眼)。
    在導游規管方面,規定提供出團費,以取締「零/負接待費」(即「買團」),從而保障導游收入,當可有效降低導游「強迫購物」誘因,惟有關方面仍須確保出團費處於合理水平,而不是單純象徵式的。
    針對店舖,公布其與旅行社的股權關系,可助提高透明度,但有關資訊應不僅要求在議會網頁公布,還須在行程編排上向旅客註明,以確保旅客知情。
    至於建議規定旅行代理商,要以合約方式釐清內地組團社與香港地接社的權責,承諾不可以低於成本價開團等,在執行層面就要倚重兩地政府的有效監管。
    事實上,旅游業界痛定思痛,提出十招改善服務,規範經營,是利己、利客、利港的好事,應加快切實落實,切莫紙上談兵。而要落實這些建議,除了業界自律之外,還需要政府加強監管巡查和社會監督;除了本港努力之外,還需要與內地的緊密合作。
    當然,在嚴格規範、加強監管的同時,也要慎防窒息市場活力,扼殺旅游產品的創新,既保障旅客權益,亦能給業界自由運作空間。事實上,強迫購物才是惡疾,購物團本身并無問題,無必要強限杜絕,減少旅客選擇。與此同時,還要大力推廣優質誠信游,加強旅客權益的宣傳教育,令害群之馬沒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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