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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香港廉價團:加插購物點沒收遊客證件

南方網2010年10月12日


  旅行團第二日行程全是購物,首站是珠寶店,團員提早離開店鋪不會被阻撓,但旅遊巴在抵店後便駛走,店外一度站立了多個團的近百名遊客。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據香港明報報導,香港導遊“阿珍”罵遊客事件雖大致過去,但廉價購物團仍未絕,記者在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在深圳參加廉價香港團,雖未遇上導遊強迫購物,仍發現旅行社有3種蠱惑,包括報團時不派觀光行程表、臨時加插購物點、沒收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以防團員離隊等。

  據了解,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可能已違規。 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注此現象,會跟進徹查,另正研究以守則禁止旅行社沒收團員證件,又考慮制訂觀光與購物合適的比例時間。

  記者在深圳以860元人民幣(998港元),參加10月3日出發來港的4天團。 旅行社雖與記者簽訂旅遊團合同,但資料簡單,也沒有附上詳細景點行程單張,職員只口頭表示,兩天跟團,兩天自由活動。 記者於10月3日抵港後,才獲香港接待旅行社派發行程表,團員才首次得知在港行程。

抵港後才知詳細行程

  抵港首天,主要是觀光,包括遊灣仔會展、淺水灣、海洋公園及夜遊維港,導遊也將安排在第二天的黃大仙祠行程,調動到第一天,但逗留時間只得10分鐘,較行程所寫的30分鍾少,而原本安排在第二天參觀的星光大道,最終沒有到訪,但導遊首天臨時加插了在行程表以外的太平山觀光。

不跟團購物另收費

  首天行程差不多結束,旅行團換上另一名餘姓女導遊,她負責翌日購物行程。 她跟團員表示﹕“選擇跟我們走,上了我們車,必須跟我們走(購物),道理大家都懂。你理解我、我理解,大家就ok了。”她說,若不跟團光顧規定商舖,經遊客、領隊、導遊3人簽字後,行程表將被傳至內地的組團社,將由內地的旅行社出面,以另外價格處理。 同時間,深圳領隊即收起全團29名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件”,直至翌日大部分購物行程完成才發回,有業界解釋,這是防止團員離開,不跟隨購物。

  事實上,記者在香港獲發的行程表中提及一點﹕“抵港後離團者,組團社需補差價按NO SHOPPING收費”,令人質疑是變相違規收取離團費。

  按行程表,第二日團員原本會到4個購物點,但10月4日在游完4個購物點後,餘姓導遊稱因團員購物金額不足,要臨時加插到朱古力店及鐘錶店購物,最終兩天跟團行程中,購物時間比觀光還要多30分鐘。

  記者細心查看行程表,原來尚有兩個蠱惑招數,其一是行程表上雖只有4個購物點,但表下又另加批註,指港段購物點尚包括導遊臨時加插的兩個購物點;兩天團雖然有兩名導遊,但行程上卻只得餘姓女導遊的名字,領隊名字也欠奉。

旅議會將查有否違規

  旅議會發言人回复時表示會跟進徹查當中是否有違規,也會向深圳方面了解。 按專責小組今日向港府提交的新建議,若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旅行社與導遊均會被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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