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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工聯促設獨立機構規管旅業

大公報訊2010-10-16



早前導遊「阿珍」強迫旅客購物事件,打擊本港旅遊業。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於本周一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十招打擊「零或負團費」旅行團。不過,工聯會認為現時規管架構重疊,旅遊業議會逾半是業界理事,存在利益衝突問題,單靠業界自行監管並不可行,促請政府檢討現行架構。
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於本周一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十招打擊「零或負團費」旅行團。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余莉華昨日說,旅議會早前提出多項監管旅業的措施,但事前沒有諮詢工會。該會認為,僱員是聽從僱主指示,一旦出現糾紛時則要僱員承擔責任,這是不公平的。她表示,若旅行社確保導遊有底薪,非以小費作為薪酬,相信服務質素必能提升,但報告內並沒有清楚列明導遊的薪酬水平。
現時本港監管旅遊業的架構存在「自己人管自己人」問題,旅議會內超過一半是業界理事。工聯會副會長、旅遊業議會獨立理事梁富華促請政府成立獨立的香港旅遊局,規管本港旅遊業,以免「阿珍」事件死灰復燃。他說,報告雖然提出不少建議,但業界仍未有共識,以扣分制為例,難以有效規管旅行社,「成立一間旅行社只需五十萬元,門檻太低,令不少扣滿分的旅行社可捲土重來」,又如一團一導遊,可能會影響旅行社收入,業界對此仍有分歧。
梁富華提出,為提高業界的質素,本港應效法外國清楚訂明團費成本,「泰國每團訂為港幣三百元,香港最少應該為四百元,少過這個價錢就不接」,以確保導遊有收入,相信質素必定提升。
此外,余莉華表示,今年「黃金周」的內地旅行團較以往少三成,導遊出團工作量不足,最主要的問題是「零團費」和「負團費」,但旅議會只是輕輕帶過有關問題。
議員促立法規管發牌
又訊,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有多名議員擔心,本港近期出現多宗導遊強迫旅客購物事件,將會打擊本港旅遊業聲譽,期望政府盡快立法規管旅遊業發牌制度。出席會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政府早前已承諾全面檢討旅遊業的監管,不排除最終會立法規管,但檢討工作需按部就班,亦不能怠慢即時執行的措施。而政府亦會檢討旅遊業議會的角色,目標令一個獨立、公平及透明度高的機構負責監管本港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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