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 2011-02-15
新華社報導,跟團來港旅遊的安徽張氏夫婦疑因被強迫購物問題與旅行社女導遊發生爭執打鬥。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對於日前發生的內地遊客在港旅遊期間和導遊發生街頭爭鬥事件感到非常遺憾,雖然只是個案,但影響了香港旅遊業界的聲譽,特區政府會密切跟進。
旅遊遭強迫購物,絕不只是香港才有,相信很多人在國內旅遊中都會不同程度地遇到過。 曾有一個時期,不少旅行社瘋狂接團,低於成本價接團、變相零團費甚至負團費的,比比皆是,以至有人笑稱,真是“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名義上是便宜了,但實際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到了還得是消費者掏錢買單。 所以,旅遊超低價以至零團費和導遊強迫購物之間,就不是相對獨立的,而是有內在聯繫的。 當不正常的超低價團甚至零團費團出發後,遊客們就不是遊客,而成為等著挨宰的“沉默的羔羊”。 當不能“保持沉默”時,就難免發生爭執打斗等事情。
旅遊強迫購物造成旅遊質量的直線下降。 《廣州日報》曾報導說,某旅遊團在一個黑珠寶店裡足足呆了兩個鐘點,一通購物下來就到了晚上,導遊領著去看的四個景點,都是夜觀! 而有些購物行為雖不是強迫的,但是那種連哄帶騙、又哀求你又刺激你的“導遊詞”,讓你不得不去購物——因為大多數人的臉皮和心理素質都不“過硬”。
旅行社無序競爭,可以說是行業不成熟、贏利模式不成熟的體現,但是反思一下,一些遊客的心態不成熟,也在一定程度上為超低團費或零團費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助長了這種無序競爭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比如說,前些年當遊客不知情時,超低價團或零團費團的存在,還算情有可原。 但經過了這些年的經驗教訓後,仍然不能阻止超低價團或變相零團費團的出現,就值得深思了。 一些旅行社為迎合這種需求心理,更有意為之,在價格上下其手,渾水摸魚。
當然,調整遊客心理是一方面,但是,是次要方面。 主要方面,還是要加強行業監管、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我國新的《旅行社條例》早已頒布,相關的處罰已都有明確條文。 然而只有一款款的條文還遠遠不夠。 只要旅行社和導遊必須通過遊客購物來拿佣金以賺錢,只要監管部門不把相關工作做到前面,就勢必會頻繁出現類似的“強迫——反強迫”的爭執。 倒霉的,不只是遊客個體,也不是曝光後處理了某一兩家旅行社,而是把我們旅遊市場健康發展以及形象與口碑犧牲了。
稿源: 今晚報數字報刊 編輯: 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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