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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導遊遺落遊客購物抽佣分配表:蠶絲被佣金200元

北京新浪網 2011-04-08 


本報記者 楊曉政

3月30日,一張《佣金分配表》,一份《杭州2日游+宋城導遊計劃單》,不知被哪個粗心導遊遺落在清河坊。本報讀者袁先生將拾到的這疊蓋有浙江某國際旅遊公司公章的資料送到了編輯部。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pixiu)、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兩張小小的表格,道出了許多“你懂的”,卻又從未詳知的秘密
買床蠶絲被558元 提成255.8元
“千里迢迢來杭州,半為西湖半為綢。”昨天,位於之江路的一家絲綢公司,導購正在向來自湖南的旅行團推銷一款“銷量最好”的2公斤重四季被,738元。這家店的主打產品是蠶絲被、蠶絲枕、四六件套等床上用品,一般1.5到4公斤重的蠶絲被價位在558元~1498元之間。
絲綢店幾千平方米大,擺放著五組宋朝蠶農以及絲綢織造匠的雕像,表現古代絲綢生產的工藝流程,在雕像的後面則擺放了一個巨大的紡紗機。
記者以遊客的身份詢問導購員挑蠶絲被的技巧,卻被告知:“這兒一般不接待散客,不過既然你來了也可以買。不還價的。”
有不少遊客購買各種價位蠶絲被,來自東北的林女士買了一床558元的蠶絲被:“薄一點的春秋被,回家就享受享受,四五月份不冷不熱,剛好蓋上。”
這家店就是《杭州2日游+宋城導遊計劃單》中列明遊客必逛的定點購物店。
而在《佣金分配表》上,關於蠶絲被的導遊抽佣標準是200元/床,旅行社抽佣標準是10%。以林女士購買的558元蠶絲被為例,導遊抽佣200元,旅行社抽佣55.8元,實際這家絲綢店進賬的營業額是302.2元。
紫砂珍珠菊花提成最高 地陪司機全陪按4:4:2分
除了蠶絲被,表上還列著9項商品的佣金標準。上海刀具、同仁堂、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最高,50%。這個比例是給導遊的標準,旅行社另外算,各類商品的抽佣都同一個比例,10%。
比如在旅行社的合作商店買一串珍珠項鏈1000元,該店進賬400元,地陪等3人進賬500元,旅行社進賬100元。“為了能拿到足夠多的佣金,一般旅行社會盡量安排多個購物點,或者在購物點留足時間給遊客逛店。”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在《杭州2日游+宋城導遊計劃單》第一天的行程中就有這樣一條:“登三潭印月後,參觀絲綢表演。”在表中購物一欄寫得十分明確,購物,杭州某某絲綢展示中心,90分鐘。
這是一個87人溫州團的旅遊計劃書,3月29日晨從溫州來到杭州,入住祥符橋附近的祥和假日大酒店。旅遊景點第一天包括花港觀魚、乘西湖游船,三潭印月登島、河坊街、觀看宋城表演,第二天3月30日退房,游靈隱飛來峰後回溫州。
《佣金分配表》上有兩行加黑斜體字:“親愛的陪同:帶團辛苦,請務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違反政策,按300%的比率處罰,多次出現,開除公司處理。請慎重為之。謝謝!”
 黑體字下面有4個簽名欄,用來填寫全陪、地陪、司機、旅行社的佣金金額和簽名。分配標準寫得十分清楚:購物地陪40%,司機40%,全陪20%。
比如林女士買558元的蠶絲被,導遊抽佣200元,旅行社抽佣55.8元,絲綢店實際進賬302.2元。其中導遊抽佣的200元由地陪、司機、全陪分賬,地陪可拿到80元,司機80元,全陪40元。
什麼叫全陪、地陪?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2個導遊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遊,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著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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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分配表揭露旅遊亂象:導“購”最高抽成一半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4月09日 19:52   中國新聞網
  4月7日,一張蓋有浙江新世界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公章的導遊《佣金分配表》在網絡上被曝光,引導遊客購物導遊最高抽成可達50%。短短一天之內,就有幾百家網站和論壇進行轉載。長久以來為人所詬病的旅遊業 “潛規則”再次引發網民關注。
  《佣金分配表》曝光 導“購”獲利驚人
  該《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聲稱,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撿到這疊資料的,連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還有一張《杭州2日游+宋城導遊計劃單》。記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幾個旅遊購物點商品的導遊佣金提成都被明碼標價: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還寫明導遊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給購物地陪、司機、全陪。據了解,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兩個導遊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遊,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遊。
  多數網民對此都有切身體驗,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網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他們紛紛表示,雖然早就知道旅遊業存在旅行社和導遊抽取購物佣金的現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這麼高,行業的水這麼深!
  一張《佣金分配表》,多少旅遊亂象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此來到浙江新世界國際旅遊有限公司進行核實。該公司副總經理王莉說:“新世界國旅在企業管理、導遊管理方面非常規範,不存在這樣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負責人也沒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們初步判斷這張表格不是從我們這裏流傳出去的。”王莉同時也承認,《佣金分配表》的確反映了旅遊業長久以來的亂象和痼疾。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導遊抽取佣金早已是業內不成文的規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的情況。除了導遊以外,旅行社也會分到營業額的10%作為提成,在年終統一結算。他舉例說,以杭州—烏鎮—上海兩日游為例,旅遊購物的“規定動作”少不了杭州的絲綢和烏鎮的菊花茶。“如果一件絲綢套裝的價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規定,旅行社可以從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導遊平分。”
  中國旅遊研究院博士楊彥鋒說:“旅遊行業準入門檻低、秩序混亂、旅行社低價競爭、導遊人力與薪資等問題相互交織,互為因果,構成了一個複雜,涉及中國旅行社行業特殊發展現實的問題。”
  “大的旅行社做的是口碑,但一些靠做一次性生意的小旅行社,導遊缺乏責任心和職業尊嚴感,一旦你拒絶購物,導遊的服務態度就會急轉直下,對投訴也有恃無恐。”浙江省旅行社協會秘書長張建融說。
  專家:斷絶佣金現象,治理回扣痼疾
  據悉,國家已經出台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零負團費”。2010年5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執行的新《旅行社條例》條例規定,嚴格禁止旅行社低於成本報價招攬旅遊者;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一些網民及業內人士指出,這些條例雖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斷絶佣金現象。
  張建融說:“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讓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陽光下運行,推動佣金的合理化。”事實上,上海、雲南等地已經試水,對導遊拿佣金採取“公對公”制度,即將購物商店的部分利潤通過旅行社分配給導遊。
  楊彥鋒建議,“實施導遊工資制並加以業績獎勵,將導遊收入由‘暗’轉‘明’,會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導遊的行為。同時,‘工資制’也可能推動導遊從業群體在個人口碑和業務技能上達成良性競爭,從而對導遊人才的職業發展形成積極的推動作用。”
  此外,專家一致認為,改善導遊的生存環境也迫在眉睫。在國內,為了節約成本,與導遊保持一種鬆散的“掛靠”關係,而不是正式的聘任關係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數。“導遊對於所‘掛靠’的旅行社,是處於弱勢。”楊彥鋒說。(商意盈 段菁菁 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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