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從正認為,零團費之所以屢禁不止,無論旅行社、導遊和政府都應負上責任。他期望導遊與旅行社建立勞動關係,有穩定的收入且受勞工法保障;而政府應加強對旅行社及導遊的監管,讓旅行社的運作更透明,同時建立扣分制,嚴厲打擊不規則經營。
李從正稱,現時導遊可分兩種,一種是帶零團費、低團費的旅行團,另一種是帶外國遊客或正規的旅行團。前者被要求「劏客」,即強迫旅客購物,據行內人士稱,一些「劏客」技巧高的導遊月入4萬至10萬元;後者則賺取服務費或合理的回佣。
接待零團費的導遊,一般以掛單形式在地接社登記,「劏客」技巧愈高的導遊獲旅行安排的工作愈多。這些導遊名義上帶旅客遊覽,事實上,旅客的住宿、交通、行程,均由旅行社安排,導遊只是將旅客送到目的地或購物點,因而,從法理上,旅行社與導遊存在勞動關係,而非現時的判頭制。
即使旅行社與導遊屬判頭制關係,他說,反觀建築行業,倘若建築工人發生事故,總判頭亦要負上責任,而為何當出現旅遊糾紛時,旅行社只將責任推卸在導遊身上,旅行社有如置身事外?
此外,李從正稱,據業界反映,旅客到哪裏購物或到哪個娛樂場,甚至一些自費項目怎樣拆帳,旅行社與導遊之間有白紙黑字「指引」,導遊礙於工作關係,沒有人願意公開這些規定。作為旅遊監管部門,他認為旅遊局應了解相關情況,否則將無法理順現有不違規行為。李從正相信,不良的旅行社只佔絕少部分,但政府不能姑息,讓他們擾亂旅遊市場秩序,任意破壞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
促建扣分制嚴打不規則經營
無庸置疑,導遊與旅行社屬勞動關係,惟現時月入數萬元的導遊不願接受現有關係,亦成為阻礙旅行社與導遊建立勞資關係的障礙。另一方面,現有的服務合同關係下,導遊不用交職業稅,而旅行社免去為僱員交社保的責任,甚至出現旅行糾紛時,可免去責任。李從正指摘,這種不負責任的營運模式,難以讓旅遊市場或旅遊產品健康發展。
就此,李從正認為,零團費之所以屢禁不止,無論旅行社、導遊和政府都應負上責任。他期望導遊與旅行社建立勞動關係,有穩定的收入且受勞工法保障;而政府應加強對旅行社及導遊的監管,讓旅行社的運作更透明,同時應建立扣分制,嚴厲打擊不規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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