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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工聯促設獨立機構規管旅業

大公報訊2010-10-16



早前導遊「阿珍」強迫旅客購物事件,打擊本港旅遊業。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於本周一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十招打擊「零或負團費」旅行團。不過,工聯會認為現時規管架構重疊,旅遊業議會逾半是業界理事,存在利益衝突問題,單靠業界自行監管並不可行,促請政府檢討現行架構。
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於本周一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十招打擊「零或負團費」旅行團。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主席余莉華昨日說,旅議會早前提出多項監管旅業的措施,但事前沒有諮詢工會。該會認為,僱員是聽從僱主指示,一旦出現糾紛時則要僱員承擔責任,這是不公平的。她表示,若旅行社確保導遊有底薪,非以小費作為薪酬,相信服務質素必能提升,但報告內並沒有清楚列明導遊的薪酬水平。
現時本港監管旅遊業的架構存在「自己人管自己人」問題,旅議會內超過一半是業界理事。工聯會副會長、旅遊業議會獨立理事梁富華促請政府成立獨立的香港旅遊局,規管本港旅遊業,以免「阿珍」事件死灰復燃。他說,報告雖然提出不少建議,但業界仍未有共識,以扣分制為例,難以有效規管旅行社,「成立一間旅行社只需五十萬元,門檻太低,令不少扣滿分的旅行社可捲土重來」,又如一團一導遊,可能會影響旅行社收入,業界對此仍有分歧。
梁富華提出,為提高業界的質素,本港應效法外國清楚訂明團費成本,「泰國每團訂為港幣三百元,香港最少應該為四百元,少過這個價錢就不接」,以確保導遊有收入,相信質素必定提升。
此外,余莉華表示,今年「黃金周」的內地旅行團較以往少三成,導遊出團工作量不足,最主要的問題是「零團費」和「負團費」,但旅議會只是輕輕帶過有關問題。
議員促立法規管發牌
又訊,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有多名議員擔心,本港近期出現多宗導遊強迫旅客購物事件,將會打擊本港旅遊業聲譽,期望政府盡快立法規管旅遊業發牌制度。出席會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政府早前已承諾全面檢討旅遊業的監管,不排除最終會立法規管,但檢討工作需按部就班,亦不能怠慢即時執行的措施。而政府亦會檢討旅遊業議會的角色,目標令一個獨立、公平及透明度高的機構負責監管本港旅遊業。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香港旅客下月起通過旅行社改簽機票加收250元費用

2010年10月15日10:53  來源:人民網-港澳頻道


人民網10月15日電 香港旅遊業議會通過旅行社的代購機票額外服務收費建議,下月起市民出票後改路線、改航班等更改資料的服務,旅行社每次徵收250元服務費,機票升級每張征收500元,代購零佣金航空公司或廉航的機票,旅行社收250元。 旅議會指機票全面電子化,令每次改動機票資料的工序繁多,而航空公司停傭成新趨勢,旅行社難以免費提供服務,但強調收費建議只供旅行社參考,不一定硬性跟隨。 康泰旅行社表示會靜觀其變;消委會則指最重要收費清晰。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機票出票量驚人,今年截至9月底累計發出435.38萬張,每月涉及的消費額最少20億元,當中25至30%出票後需作改動,尤以商務客機票最常見。 議會建議改動機票資料等服務,新收費介乎150元至500元,較以往的最低收費每項貴約50至100元,下月起旅行社會張貼價目在店內供消費者參考。 屆時假設購票後需改動行程,市民除向旅行社支付服務費外,還要向航空公司支付有關改動費用。

  旅議會理事盧輝華解釋稱,07年起機票全面電子化,改動時的複雜性大大提高,甚至需要重新出票,但每出新票旅行社需支付額外成本,及派員跟進,旅行社有需要收取服務費維持營運。

  現時法航、荷航不再向旅行社提供佣金及優惠價,廉航同樣與旅行社沒有互惠關係,盧輝華稱如旅行社代購有關機票無利可圖,需由服務費收回成本;他又認為,航空公司停傭、市民自行網上購買機票漸成趨勢,料日後會有更多航空公司停傭,旅行社收服務費範圍或會擴展,但他不擔心大量顧客流失至網上購票。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建議收費下消費者可自行格價,但旅行社必須將收費詳列,讓顧客清楚以免爭拗。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則提醒消費者,透過旅行社購機票已付印花稅,一旦航空公司倒閉可獲90%賠償,但網上自行購票就沒有相關保障。

  香港航空公司協會副主席吳祖獻表示,旅行社收服務費,原理與地產代理向客戶收取佣金一樣,最重要是收費清晰,市民可按個人需要決定自行購買,或是委託旅行社代購省卻麻煩,但相信有關收費會帶動更多消費者自行網上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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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下月經旅行社買機票,個別需付每張 250元服務費。旅遊業議會新修訂服務收費,旅行社代售「零佣金」的航空公司、或廉航機票,均可額外收費,其他服務包括更改飛機班次等,費用也增至 150至 500元不等,部份加幅逾 1.5倍。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收費過高及不清晰,消委會建議市民應格價比較服務費,或自行向航空公司買機票。

今年至 9月經旅行社發出的機票逾 435萬張,但 19間航空公司已削減旅行社的代售機票佣金,多由票價的 5%減至 3%,法航及荷航更變零佣金。議會理事盧輝華說,日前通過的額外服務費修訂,代售零佣金航空公司及廉航的機票時,可向旅客收每張 250元建議收費:「旅行社可收多收少。」消費者經旅行社購買法航往巴黎約 5,000至 8,000元機票,便需另付 250元服務費。
他解釋,現收費於 03年訂出,但 07年已實施電子機票,票務變得繁複,如同一客艙價錢分很多等級,「而且以往改機票,貼張紙就喺上面改。」他說航空公司電腦系統現極複雜:「英文名改一個字母,要做 5、 6個程序。」航空公司曾稱只有正價機票才付佣金予旅行社,但市民多買優惠票,不受影響。但他說,航空公司其實是以業內價發放這些優惠機票予旅行社,如台灣優惠票市價 2,800元,業內價只 2,600元:「差價都可當係佣金。」他說航空公司也會同時取消這類業內價,旅行社需收費幫補。至於廉航則一直沒付佣金。
約 30%顧客會改機票,議會也修訂如更改機票路線、代辦機票退款等費用,增至 150元至 500元,代辦旅客獎勵計劃機票更由 200元升至 500元。「零佣金已係大趨勢」,他說如新加坡旅行社已因而收機票服務費。議會主席胡兆英說, 03年推出服務費以來,未收過投訴。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說,買機票時應格價選擇較低服務費的旅行社,或自行上網買,而旅行社也應詳列收費。她建議將銷售機票納入保障消費者範圍,航空公司倒閉也可獲賠償。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收費建議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不應「一刀切」:「唔通千幾蚊一張機票,你又收二百五十蚊?」康泰旅行社總經理黃進達說,要視乎市民反應才決定會否收取服務費。

旅行社售機票及服務新收費

1.票務服務
•發出屬於實施零佣金的航空公司或廉航的機票*
•更改機票路線或重發機票
•辦理需更改機票號碼的再確認機票手續
•代辦部份機票退款
•更改乘客訂位紀錄的姓名
•其他票務服務
新建議收費:每張機票/每次 250元
現最低收費: 100元至 250元

2.代辦航空公司飛行常客獎勵計劃的免費機票或機票升級
新建議收費:每張機票 500元
現最低收費: 200元至 350元

3.代辦航空公司飛行常客獎勵計劃的漏計積分
新建議收費:每次 250元
現最低收費: 200元至 350元

4.代訂與顧客另議的酒店(旅行社不獲佣金)
新建議收費:每間酒店 150元
現最低收費: 100元

5.代辦簽證
新建議收費:每張證 200元
現最低收費: 150元

6.代辦緊急簽證或辦護照續期、學生簽證、工作許可證
新建議收費:每張證 400元
現最低收費: 150元

7.代辦並送遞除機票外的票券(如火車或船)
新建議收費:每張 200元
現最低收費: 100元

8.辦公時間外緊急送遞旅遊證件
新建議收費:每次 300元
現最低收費: 20元至 200元

9.代申請網上辦理登機、責任承擔書或無人陪同的未成年乘客服務
新建議收費:每次 250元
現最低收費: 100元
註:*新收費項目
新收費 11月 1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旅遊業議會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旅游乱象源于低价恶性竞争

广州日报 2010年10月12日



魏英杰,媒体评论员
  为了竞争,旅行社纷纷推出价格低廉的旅游套餐,有的旅游费用便宜到不可想象的程度。国内旅游业乱象,莫不由此发端。
  近日,四川泸定县磨西镇一酒店发生百余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包括一个赴海螺沟旅游的广州旅行团,游客谭女士送院抢救无效死亡。检验结果显示,酒店的早餐中一公斤面条含10.8克亚硝酸盐,1公斤烫饭含11.3克亚硝酸盐,1公斤泡菜含8.41克亚硝酸盐。这顿早餐真乃名副其实的剧毒宴。
  早餐中的亚硝酸盐为何含量那么高,目前尚没有定论,不排除酒店错把工业盐当食盐使用的可能性。但我想,经过这一桩事故,旅游餐的安全问题总该引起必要的关注与反省了吧。
  从近年国内旅游市场的状况来看,类似事件迟早难免发生。为了竞争,旅行社纷纷推出价格低廉的旅游套餐,有的旅游费用便宜到不可想象的程度。旅行社当然不是慈善机构,他们自有赚钱诀窍。比如拉游客团购,从饮食、住宿等环节赚取回扣,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了。费用低,又得给导游回扣,在这种情况下,游客怎么可能吃上放心餐。饭店为了赢利,除了大幅降低食物成本,乃至于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几乎别无他法。国内旅游业乱象,莫不由此发端。
  8月份,我跟团到庐山旅游。庐山、南昌三日游,报价却只有1340元。这个价格包括了来回火车票、门票、住宿等费用,旅行社能赚多少钱不言而喻。果不其然,不管在哪家饭店,端上来的菜式都一样,口味也都差不多,搞得像连锁经营似的。别的不说,那个米饭简直无法下咽,估计就比馊饭好一些。可别以为当地饭菜就是这样,其实这就是伙食标准的问题。
  现在想想,那回没吃到这么多亚硝酸盐已经是万幸了。至于旅游路线,来回满打满算三天,却有半天时间被导游拉去逛当地土特产超市,接着又去一家钨钢菜刀厂家听讲座。那个菜刀厂家的展厅非常大,分成好几个房间,专门接待旅行团。好不容易听完讲座,导购员开始逐一推销产品,让人不胜其烦。
  这无疑是内地旅游业的普遍现象,包括内地赴港澳游也有这个情况。就在7月份,有名香港导游因内地游客购物少而出口辱骂,引起了公愤。可仔细想想,问题何止出在导游身上?现在很多导游没底薪,全靠小费、回扣赚钱,游客购物少了,导游的抽成也少,自然容易引发矛盾。但从根本来讲,导游吃回扣,只是眼下国内旅游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旅行社把该加上去的费用计算在内,按照不同标准供游客选择,或许不至于这么乱了。
  市场竞争是好事,但竞争也得有个底线。无论如何,旅行团应当保障游客的基本饮食和消费安全,而不能千方百计赚钱,连起码的做事标准都没有了。另一方面,游客不能过于贪小便宜,净选择那种负成本路线,不然不光吃不好,还玩不好。当然,行业监督部门也应及时介入,避免类似悲剧发生。总之,这一事故理当引起行业警醒,好好反思现有模式的利弊。否则照着这个路子走下去,旅客投诉、食品卫生等事故只会越来越多。

香港廉價團:加插購物點沒收遊客證件

南方網2010年10月12日


  旅行團第二日行程全是購物,首站是珠寶店,團員提早離開店鋪不會被阻撓,但旅遊巴在抵店後便駛走,店外一度站立了多個團的近百名遊客。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據香港明報報導,香港導遊“阿珍”罵遊客事件雖大致過去,但廉價購物團仍未絕,記者在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在深圳參加廉價香港團,雖未遇上導遊強迫購物,仍發現旅行社有3種蠱惑,包括報團時不派觀光行程表、臨時加插購物點、沒收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以防團員離隊等。

  據了解,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可能已違規。 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注此現象,會跟進徹查,另正研究以守則禁止旅行社沒收團員證件,又考慮制訂觀光與購物合適的比例時間。

  記者在深圳以860元人民幣(998港元),參加10月3日出發來港的4天團。 旅行社雖與記者簽訂旅遊團合同,但資料簡單,也沒有附上詳細景點行程單張,職員只口頭表示,兩天跟團,兩天自由活動。 記者於10月3日抵港後,才獲香港接待旅行社派發行程表,團員才首次得知在港行程。

抵港後才知詳細行程

  抵港首天,主要是觀光,包括遊灣仔會展、淺水灣、海洋公園及夜遊維港,導遊也將安排在第二天的黃大仙祠行程,調動到第一天,但逗留時間只得10分鐘,較行程所寫的30分鍾少,而原本安排在第二天參觀的星光大道,最終沒有到訪,但導遊首天臨時加插了在行程表以外的太平山觀光。

不跟團購物另收費

  首天行程差不多結束,旅行團換上另一名餘姓女導遊,她負責翌日購物行程。 她跟團員表示﹕“選擇跟我們走,上了我們車,必須跟我們走(購物),道理大家都懂。你理解我、我理解,大家就ok了。”她說,若不跟團光顧規定商舖,經遊客、領隊、導遊3人簽字後,行程表將被傳至內地的組團社,將由內地的旅行社出面,以另外價格處理。 同時間,深圳領隊即收起全團29名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件”,直至翌日大部分購物行程完成才發回,有業界解釋,這是防止團員離開,不跟隨購物。

  事實上,記者在香港獲發的行程表中提及一點﹕“抵港後離團者,組團社需補差價按NO SHOPPING收費”,令人質疑是變相違規收取離團費。

  按行程表,第二日團員原本會到4個購物點,但10月4日在游完4個購物點後,餘姓導遊稱因團員購物金額不足,要臨時加插到朱古力店及鐘錶店購物,最終兩天跟團行程中,購物時間比觀光還要多30分鐘。

  記者細心查看行程表,原來尚有兩個蠱惑招數,其一是行程表上雖只有4個購物點,但表下又另加批註,指港段購物點尚包括導遊臨時加插的兩個購物點;兩天團雖然有兩名導遊,但行程上卻只得餘姓女導遊的名字,領隊名字也欠奉。

旅議會將查有否違規

  旅議會發言人回复時表示會跟進徹查當中是否有違規,也會向深圳方面了解。 按專責小組今日向港府提交的新建議,若導遊臨時加插購物點或無跟足行程,旅行社與導遊均會被記分。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導遊有出團費保障收入 規管接待內地入境團十招

東方日報2010年10月12日


對強迫旅客購物零容忍!旅遊業議會昨日公布推出十招規管導遊、旅行社及登記店舖,「撒手鐧」包括正式引入導遊及旅行社違規記分制,記滿三十分即停牌,三次「滿分」永久釘牌,無得留低,強迫購物最嚴重可被記三十分;並要求香港接待旅行社須披露董事及親屬有否兼營登記店舖,並須與內地組團旅行社簽訂列明團費的協議,令一條龍劏客及零負團費無所遁形,有關規管措施將於未來三個月陸續推行。


旅議會檢討專責小組昨向政府提交報告,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指,違規個案由規條委員會審訊,再按輕重程度分四級懲處,由輕至忘記戴上導遊證不獲記分(0分),至嚴重、非常及極之嚴重個案,嚴重如影響旅遊業聲譽將被一次過記滿三十分。記分以兩年累計為標準,首次記滿分三十分將被停止會籍或導遊證三個月,再滿三十分停一年,三犯則永久吊銷牌照或會籍。

每月會有兩萬元收入

為免導遊過分依賴旅客購物維生,議會規定日後香港地接旅行社必須與導遊簽訂協議,訂明導遊出團費及不得要求導遊分擔及墊支團費。導遊工會初步接納導遊向每名旅客每天收廿五元的建議;以每名導遊旺季帶十至十二團計,每團平均廿人,兩日團收一千元,導遊月入可過萬元,淡季則減半,連同佣金,每月可有兩萬元保障。
報告亦規定香港接待入境團須與內地組團旅行社簽訂協議,訂明行程安排及團費;一旦有旅客投訴,議會可要求地接社提交相關合約,交由內地旅遊局跟進,徹查旅行社是否以低於服務成本接團。同時,規定本港地接社實行「一團一導遊」,杜絕「刀手」導遊跳團劏客。

杜絕一條龍逼購物

為提高透明度,報告亦建議旅行社股東、董事及直系親屬,須披露部分或全資擁有任何登記店舖的資料,議會將透過網頁發放資料。議會初步了解暫未發現有旅行社東主同時開設登記店舖。對於同一股東經營多間旅行社問題,議會指若一間旅行社違規,其名下的旅行社亦可以「不適合承擔旅行社董事責任」為由處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旅遊發展局均歡迎報告建議,並表示會積極配合推行相關措施。
香港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支持訂明導遊出團費的建議,預計導遊月入連佣金旺季可逾兩萬多元,令同業毋須只靠佣金維生,「有穩定收入就唔使鋌而走險逼旅客買嘢!」





規管接待內地入境團十招


規管導遊

1)香港地接旅行社須與導遊簽訂協議,訂明導遊出團費水平,如每名旅客每天廿五元,並不得強迫導遊墊支、買團
2)引入違規記分制,打擊強迫購物行為,兩年內被記滿三十分會被暫停或取消導遊資格
3)提升申領及續發導遊證要求,加強導遊操守及誠信培訓




規管旅行社

4)內地組團旅行社與香港地接旅行社須簽訂合約釐清雙方權責,訂明行程安排及團費等
5)引入香港地接旅行社違規記分制,兩年內記滿三十分會被暫停或取消會籍
6)必須委派同一導遊接待入境團觀光及購物

規管店舖

7)規定旅行社披露股東、董事或直系親屬,是否同時全資或部分擁有登記店舖,並透過議會網頁發放
8)收緊現行登記店舖記分制,鼓勵商戶加入「優質旅遊服務」計劃

其他

9)香港地接旅行社必須向團友派發行程表及消費者權益須知
10)加強巡查及研究擴大暗訪行動,並建議議會內部設立專責執行議會規條部門

【10.10.12】鏟除零團費土壤 推廣優質誠信游

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明生



    連串強迫內地團友購物的醜聞,令零團費經營模式敲響了警號。為挽本港旅游業聲譽,確保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業界痛下決心全面檢討,旅游業議會上周通過了十項改善建議,昨日呈交給政府。政府表示歡迎,并督促其盡快敲定落實細節和時間表。
    業界今次自發提出救亡舉措,顯然是已感市場壓力,不得不開出猛藥,以圖撥亂反正,消除沉痾。從剛過去的黃金周來看,本港旅客數字似乎并未受事件影響,按年還大增逾兩成達到66萬人次,國慶日更創出單日最高,零售業界更料消費總額可望大增四成,酒店業界的平均入住率亦拉高至逾86%,房價相應上漲約一成。不過,旅行社卻斯人獨憔悴,透過旅行團來港的比例明顯下降,近七成內地客都是「個人游」,較前大增逾8萬人,而跟團的卻僅增長約1.6萬人。由此可見,旅行社生意其實是大受影響的,業界要扭轉局面,挽回內地旅客報團來港的信心,就必須釜底抽薪,全面改善,否則隨着自由行的擴大,將來其客源乃至生存空間都會愈來愈細。
    今次旅游業議會報告提出的建議,分別針對旅行代理商、導游、登記店舖三大持份者,着手提高透明度、加強規管和阻嚇力;這無疑是全面、徹底,且具有針對性的,有助填補現行業界運行和監管模式的漏洞與不足,有利鏟除零團費的土壤。惟建議措施中仍有值得加強和完善之處。茲舉幾例:
    對三大持份者都會實施及收緊記分制,配合嚴格處罰規定,的確有助加強規管和阻嚇力,但同時亦應考慮引入行外理事,并把違規行為和相關罰則具體化,而且尚須完善上訴機制,以完善議會的制度化發展,從而減輕黑箱作業和人治色彩(導游阿珍早前被裁以「永久停牌」,惟今次建議罰則卻無「永久」或「終身」字眼)。
    在導游規管方面,規定提供出團費,以取締「零/負接待費」(即「買團」),從而保障導游收入,當可有效降低導游「強迫購物」誘因,惟有關方面仍須確保出團費處於合理水平,而不是單純象徵式的。
    針對店舖,公布其與旅行社的股權關系,可助提高透明度,但有關資訊應不僅要求在議會網頁公布,還須在行程編排上向旅客註明,以確保旅客知情。
    至於建議規定旅行代理商,要以合約方式釐清內地組團社與香港地接社的權責,承諾不可以低於成本價開團等,在執行層面就要倚重兩地政府的有效監管。
    事實上,旅游業界痛定思痛,提出十招改善服務,規範經營,是利己、利客、利港的好事,應加快切實落實,切莫紙上談兵。而要落實這些建議,除了業界自律之外,還需要政府加強監管巡查和社會監督;除了本港努力之外,還需要與內地的緊密合作。
    當然,在嚴格規範、加強監管的同時,也要慎防窒息市場活力,扼殺旅游產品的創新,既保障旅客權益,亦能給業界自由運作空間。事實上,強迫購物才是惡疾,購物團本身并無問題,無必要強限杜絕,減少旅客選擇。與此同時,還要大力推廣優質誠信游,加強旅客權益的宣傳教育,令害群之馬沒有生存空間。

雲南旅遊“公對公”佣金返還實施受阻

 (都市时报 记者向星权)2010-10-11 


如果是往年,昆明優秀導遊之一張慶(化名)也許正在帶團的路上,而今年在“金九銀十”這個旅遊旺季她放棄了接團。不帶團的原因是市場不明朗,因為從8月1日“公對公”機制的實施,打破了旅遊業長期以來由旅行社、駕駛員、外地全陪或境外領隊、地陪人員四分佣金的分配模式,導遊的利益直接受到了影響。
張慶稱,身邊的導遊朋友有一部分都是像她這樣在家待崗,觀望著新規的態勢。面對部分導遊的“軟罷工”,雲南省旅遊局副局長徐光佑坦言:“改革路上有新問題、新情況都是正常現象,只要給我們時間,我們會千方百計協調各方關係,及時處理各種問題,使旅行社、購物店、導遊等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保障。”
導遊篇有導遊待崗家中兩個月觀望“最近也是非常時期,不然哪有時間同你坐在一起哦,也許我現在正在帶團的路上。”見到導遊張慶時,這是她冒出的第一句話。從話語中可以聽出她曾經也是一個搶手的導遊,同時也能感受到她對導遊佣金改革的抵觸情緒。
張慶是昆明市優秀導遊之一,做了近10年的導遊工作,她打心眼裡喜歡這份工作。但是自從推行“公對公”新機制後她就開始休假,原因是要看看形勢再說。張慶真情道白:“推行新辦法,我們最高興的是導遊有工資啦!過去,帶團前沒有一分錢保障,風險大。遊客購物多,我們就吃得’飽’;遊客購物少,我們要白乾,還得貼錢,因為遊客的團費都是我們墊付的。有時候,帶一個昆(明)、大(理)、麗(江)線路的團隊,一次需要墊付一兩萬元左右的團費,帶團回來不一定能夠及時與旅行社結清墊付款,好的一個星期結清賬,有的旅行社要等一個多月才能結清,更糟的是碰上黑旅行社捲款逃跑,那麼我們就要吃啞巴虧。”
昆明市導遊協會會長李鼎惠說,為了根治導遊墊付團費、從旅遊購物中私拿回扣的現象,雲南旅遊市場整治採取的是“組合拳”,既推行“公對公”新機制,又督促旅行社對導遊實行“基本工資+帶團補貼+’公對公’旅遊商品宣傳促銷費返還獎勵”的薪酬新機制。這對導遊是一件利好消息,降低了導遊的風險。但是也出現了新問題,比如說“公對公”佣金,導游上稅,又被旅行社扣去,旅行社扣了,又是否上交等。
在肯定新政的同時,也有很多讓張慶糾結的地方。張慶說,主要還是“公對公”佣金返還機制,在之前旅遊購物企業所支付給導遊的佣金,導遊可以直接從旅遊購物企業那裡獲得。但是8月1日之後,這部分佣金將由旅遊購物企業統一交付給旅行社管理、分配,即旅行社與旅遊購物企業建立旅遊商品宣傳促銷費“公對公”機制,其中主要包括:旅遊購物企業不支付導遊佣金,由旅行社建立導遊人員薪金制度,實行導遊“基本工資+帶團補貼+’公對公’旅遊商品宣傳促銷費返還獎勵”的薪金制度;旅行社嚮導遊公司調用導遊應簽訂統一的協議,明確用工時間、任務職責和勞動報酬等事項。
8月1日起,旅遊宣傳促銷費統一交旅行社,再由旅行社向下分配,其中導遊的分配比例由原來的13%—18%降低到5%—7%,旅行社承諾導遊每月會有基本薪酬和帶團補貼。但是,與以往相比,導遊的佣金明顯減少,而且旅行社承諾的基本工資和帶團補貼到現在並沒有具體的實施標準。張慶舉了一個例子:如果走一趟石林一日遊,當天遊客購買旅遊商品為2萬元,原來按13%提取佣金就有2600元,而新政後,按5%提取只有1000元,整整少了1600元。張慶說:“這樣一來,部分導遊失去了工作積極性,索性就不帶團了。而有些旅行社,為了讓導遊帶團,則承諾目前還願意按照以前的佣金制度支付導遊的報酬。”
旅行社篇部分導遊、購物店串通“放水” 每次出台一項新的政策,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此次出台的“公對公”新機制也如此,在實施前期讓一些旅行社導遊都找不到。雲南中青國旅相關負責人說,在8月份新政剛剛出台時,導遊鬧情緒的情況很普遍,那時正是旅遊旺季,旅行社接了團,可是聯繫了好幾個導遊都委婉拒絕了帶團。剛開始還沒有搞明白是什麼原因,後來才知道,都是新政惹的禍。雲南海外旅遊總公司副總經理汪濤表示,由於管理到位,他們未出現導遊難找的情況,但相信在新政不明朗的情況下,部分旅行社出現導遊“罷工”現像很正常。 “新政實施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有一些不盡人意之處。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多方收集意見,並對一些政策細節進行完善和調整。”汪濤說。
在走訪中,也了解到“公對公”新機制出台之初還曾經有導遊發短信聯合不接團,但是經過旅行社做工作後,多數導游得到安撫,難找現象得到解決。昆明風光國旅總經理朱伯威說,導遊管理是旅行社管理的一部分,“公對公”對加強管理有重要作用。推行“公對公”新機制是全省旅遊市場整治一盤棋中的一部分,與之相輔相成的是旅行社的整治工作,他們都在按章執行,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還需要行業以及政府部門一同解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是雲南“公對公”新機制出台之後面臨的最大困難,甚至讓執行者有些騎虎難下。據一位導遊透露,剛開始他們還處於觀望態勢,後來也知道,他們有一套新的對策——那就是私下“放水”應對“公對公”,東西在酒店或車上就賣,拋開了旅行社。
在走訪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執行“公對公”新機制之初還有一些旅遊購物店的款項進賬,可是到現在基本回到了8月份之前。一家國字號旅行社負責人稱,可以看出“公對公”在執行上被做手腳了。這位負責人說:“導遊可以成事也可以敗事,進不進店全靠他的一張口,購物店也不願意得罪導遊,因此雙方不謀而合私下開始串通,把交易形式改變,提取佣金依然給導遊和司機,這樣也就出現了旅行社在政策被拋棄,旅遊行政部門又無對策的局面。”
一位資深旅遊人士周先生說,“公對公”出現現在這樣的局面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為在執行之前就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處理好,如零負團費的鑑定,以及執行“公對公”的網絡機制還不夠完善等。說法利益博弈考驗管理智慧說起“公對公”機制,昆明市旅行社行業協會會長段慶元感嘆“任重而道遠!”推行新機制,意味著對行業內的利益分配重新定規矩,必然觸動一些人的私心、私利,執行難度可想而知,特別是旅遊市場的傳統操作模式讓很多人很難一下子改變過來。要想做好此項工作,還有很多事情要去做,包括制定有效的機制,如佣金提取的監督、網絡技術的運用。光靠行業自律很難執行,還是要行政部門加大新政的監管力度和執行力度,在這兩方面上不能虎頭蛇尾。
段慶元說, “零負”的一大根源來自於承包挂靠運營,承包挂靠的部門可以是一張桌子、一台電腦支撐,這些人不是企業的經營主體,他們為了爭搶客源,賺取短期內的利潤,只好壓低價格操作旅遊團,抱著賭一把的僥倖心理來做市場,必然為市場帶來很多困擾,所以承包挂靠一直以來是旅行社行業難以除去的毒瘤。旅遊市場出現零負混戰的局面,與承包、挂靠脫不開干係。執行佣金“公對公”首先要解決旅行社承包挂靠問題,旅行社行政部門要有效地管控,這樣才能使其有效地運行。另外,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旅遊專家稱,雲南執行旅遊商品宣傳促銷費“公對公”返還,表明雲南人敢為天下先,率先對零負團費的癥結所在“開刀”。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可以給予充分的肯定。但是這項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也意味著雲南旅遊市場可能會有波瀾以及沖突和矛盾,對此就考驗雲南省旅遊部門博弈監管智慧。省旅遊局
整治旅遊市場決心堅定不移
對“公對公”機制的實施,雲南省旅遊局副局長徐光佑就擲地有聲地說:“改革難,難在堅持。而省委、省政府整治旅遊市場的決心堅定不移,我們一定迎難而上、堅持到底,努力打造雲南旅遊新形象。”
在該機制實施2個多月之後,本報記者再次採訪了徐光佑。他說,省旅遊局為了把這項在全國都有創舉意義的工作做好,派出工作組採取部門聯動、地區協作的工作機制,從8月1日開始每天深入一線檢查,應對各種新問題、新情況,及時處理,堅持執行新規。兩個多月來,整體推進收效良好,同樣的線路,遊線價格提高了,賭團現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也有個別州市還存在觀望、認識不到位、陽奉陰違一面。 “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我們還需要時間總結經驗,不斷改進。目的就是淨化市場,為來滇的遊客和在滇的旅遊企業提供一個好的環境。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过度推销损害中国旅游 [網評]

http://chengmingsheng.blshe.com/post/10955/397110


作者: 程明盛 | 2009年06月14日 12:38 | 栏目: 时评  
        很怀恋那次欧洲之行,整个行程跨越多国,阅景点颇多,旅游购物亦不少,但未感受旅游推销的"激情轰炸"。对比新马泰港澳等旅游中遭遇的"中国老乡"热情推销,看看国内旅行中的种种购物陷阱,想想游客对旅游购物的诸多责难,笔者常常不解:缘何中国人聚集的地方流行过度推销?我们为什么要在过度推销中自我贬损?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作为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完全有理由向世界奉献独具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把旅游购物做成中国品牌,进而为中国旅游增色,为中国增色。但是,我们在旅游商品推销环节输了,而且输得一败涂地。
“蠡湖紫砂”推销还要加点文化内涵
 
        很怀恋那次欧洲之行,整个行程跨越多国,阅景点颇多,旅游购物亦不少,但未感受旅游推销的"激情轰炸"。对比新马泰港澳等旅游中遭遇的"中国老乡"热情推销,看看国内旅行中的种种购物陷阱,想想游客对旅游购物的诸多责难,笔者常常不解:缘何中国人聚集的地方流行过度推销?我们为什么要在过度推销中自我贬损?
        这次鲁苏之行,经威海、青岛、徐州、扬州、苏州、无锡,走的尽是富庶之地、繁华之乡,但旅游推销仍表现了"中国水平"。听闻威海韩国服装城,以为高雅富贵之地,但商家动辄2折、3折的折扣自贬身价,更不能接受的是部分商家动手拉客的"盛情难却"。"中国四大园林之一"的拙政园门前,推车叫卖的小贩被城管当街折断杆秤,斥其"6两秤"讹人后,待城管一走,小贩继续紧追客人推销,还不时听到交易不成后的粗言相向。
        旅游购物中最具有蛊惑性的莫过于具有艺术价值的地方珍品,但听过了扬州之中国蠡湖紫砂文化博览馆营业员的"保值增值说"后,您还有兴致吗?6月13日下午,我等自请赴购无锡紫砂壶,"蠡湖紫砂"一位营业员推销一套价格逾千元的紫砂壶时,为了说明紫砂壶的保值增值功能,告诉客人说,这套紫砂壶现在还没有增值,你可以买到,等到升值了,你就买不到了!你现在若买了,等到你不在了,这套紫砂壶肯定增值不少。天啊!为了证明紫砂壶增值,竟然把"死后升值"的"诅咒"都用上了,业务员还浑然不觉,这样的热情推销客人能接受吗?
        旅游购物本为乐事,客人于旅游途中心仪之地,买点地方特产,或品尝,或纪念,或馈赠亲友,或把玩,也不乏敛奇珍异宝以图保值增值之高人,由此造就了一个巨大的旅游购物市场。但如何进行旅游商品推销,却是一道景区难题。在国内各大景区,游客看惯了同质化的旅游商品在不同店铺和摊贩间重复出现,游客一次次陷入价格迷局,不得不货比三家;游客受不了商家的热情推销甚至强买强卖,往往对旅游品推销避之唯恐不及;更多的旅游购物责难发生在高端商品领域,如金器、玉器、宝石、珍贵药材等旅游珍品店,往往为旅游线路重点,动辄上千过万的珍品往往令游客倾囊而出,过后多惊呼上当。笔者赴新马泰港澳旅游时,曾一次次在珠宝店"巧遇"老乡推销,还发现一路上"宝贝"越卖越便宜,不少人高价买回的宝石,不久之后即黯然失色,曾经的高价可能只是一场虚荣。
        最记得荷兰风车景区,一位独守古玩店的老人,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任客人欣赏、把玩,绝不推销,也无需讲价。欣赏完了,看看价格,掂量一下自己的口袋,实在不能出手,但心里的那份愧疚告诉自己:我们需要这样的旅游商品推销!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作为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完全有理由向世界奉献独具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把旅游购物做成中国品牌,进而为中国旅游增色,为中国增色。但是,我们在旅游商品推销环节输了,而且输得一败涂地。
        为今之计,如果想振兴中国旅游购物,须从旅游销售渠道入手,打破旅游商品销售的无序状态,引入诚信经营机制,严格区分真品赝品,严格实施明码实价,并杜绝游动摊贩入场,以行业自律恢复世人对中国旅游商品的信心。
                                                     2009-06-14

“零團費”旅遊為何禁而不止

2010-10-11 10:49:00來源: 中國廣播網(北京)


今年中秋小長假和十一黃金周緊鄰,在兩節前後山東省旅遊部門開展了以重點查處“零負團費”、強迫消費和變相強迫消費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但記者調查了解到,“封殺令”來襲,零負團費僅“消停”數日,轉而轉入地下操作,低價競爭再度捲土重來。


國慶假期裡,很多消費者都選擇了外出旅遊。 有些旅友告訴記者,他們在找旅行社時發現,在濟南街頭有些旅行社的廣告語和以前發生了變化,以前經常會看到的一些“超低團費”、“零團費”等廣告語不見了,掛出的都是“基本款”的招牌。 濟南市旅遊監察大隊大隊長龐雲城告訴記者這是近期市場整頓的結果:“從7月下旬一直到黃金周後期,濟南市檢查大隊會同物價局,對零負團費市場搞了一個專項整治,現在你從濟南的廣告上,已經不存在負團費這個做法和廣告了。”

龐雲城所說的“專項整治”正是眼下山東省17市各級旅遊監管部門對零負團費展開的一次集中圍剿。 重點查處“零負團費”、強迫消費和變相強迫消費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山東省旅遊監察總隊工作人員於灝介紹說,“山東的聯合檢查,發現一些旅行社所做的旅遊廣告,存在涉嫌低於成本價競爭,招攬旅遊者的行為。發現有問題的旅行社12家,糾正不規範行為13起。”
但通過記者的調查了解到,每當有這種“封殺令”來襲,零負團費就會“ 消停”數日,旅行社不再明目張膽地拋出低價促銷廣告,而是轉入地下操作。等檢查的風頭一過,低價競爭再度捲土重來。

為什麼“零負團費”這種惡性競爭總是會在一次次的查處中此消彼長? 採訪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導遊告訴記者,回扣是“零負團費”存在的主要原因。 她說:“其實,零負團費的高發區一般都是旅遊旺地,因為只有那裡才能保證足夠的'人頭',有了足夠的'人頭'數,購物點和景點就會承諾給導遊紅包、給司機停車費,給旅行社人頭費等回扣,而這些回扣就是從參團遊客身上'扣'下來的。只要有回扣,團費多少都好說。”

所以說,回扣不止,零負團費就不會消失。 對於回扣,有關管理部門先是打壓,但其結果是連帶旅遊市場不再火熱,於是,管理部門也就基本默認了這種“回傭”或“佣金”,也即零負團費的潛規則。 為了遏制高額回扣,也有一些地方使出殺手鐧。 比如,桂林市曾在全國率先限定佣金不得高於25% ,並實現"公對公"即購物企業對旅行社結算,不允許導遊、司機私拿回扣。 在整頓嚴管期,一些被查獲的頂風作案者受到懲處。 但實際上,高額回扣並未被真正停止,只是轉入更為隱蔽的地下,等風頭一過,又濤聲依舊。雖然旅遊部門多次明令禁止低價團、零負團費,但只要回扣存在一天,參團遊客被強迫消費的情況就在所難免。

據了解,零負團費不好管的另一個難點,就是對人的管理。 就導游來講,往往充當著零負團費的打手。 旅行社之間為了爭奪客源不斷壓低價格,已形成了組團社壓地接社、地接社壓導遊、導遊將利益回報寄託在增加自費景點及購物回扣上的惡性循環產業利益鏈。 一旦導遊被客人投訴,最終只會吊銷違規導遊的導遊證,受損的只是整個利益鏈的末梢,其根基並沒有受損,因此也不可能解決根本問題。

山東省旅遊監察總隊工作人員於灝說:“現在是這樣,一部分旅行社他現在是買團賣團,他不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導遊支付薪酬,然後他還要嚮導遊員收取人頭費,就是把這個經營風險轉嫁給導遊,然後就會造成一系列的問題。導遊只能通過購物,然後來自己獲利。旅行社把這個團賣給導遊收費啊。”

所以說,按照目前的旅遊市場運營模式,導游處於利益鏈最底端,他們買斷旅遊團就像一場賭博,為了賺錢就會採取各種手段獲取回扣,以保證自己不會虧本。

自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旅行社條例》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低於旅遊成本的報價招徠旅遊者。未經旅遊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然而,零負團費如何界定、旅遊線路成本如何核算以及地接社能否積極配合取證等問題,也成為監管難題。 此外,目前還沒有形成打擊"零負團費"全國性的聯動長效機制,而整治零負團費,需要稅務、工商、物價、旅遊、道路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聯合行動,境外零負團費的治理,則更多依靠稅務、工商、旅遊等部門的長期治理。 因此,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聯合整治,是治理零負團費的有效辦法。 


(桂園)
(本文來源:中國廣播網 )